顯示具有 新聞記者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新聞記者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3年5月8日 星期三

張宗智談新聞寫作要訣:「紮穩馬步、行遠自邇」

記者張庭瑜/台北報導、攝影
張宗智在演講前看了台大新聞所同學的新聞作品,笑著說:「看完更堅定了要講新聞寫作主題的想法。」
「寫好一則新聞稿,裡頭有太多學問了。」《聯合報》副總編輯張宗智表示,一篇好的新聞報導,看似簡單,其實反映了記者的人生歷練、對此事件的了解以及價值判斷。他提醒台大新聞所的學弟妹,要「紮穩馬步、行遠自邇」,因為很多新聞判斷就是在寫作的基本功裡練成。
台大新聞所第二屆畢業生張宗智,5月7日應邀回所上與學弟妹分享新聞寫作技巧。他說,由於新聞媒體沒有提供職前訓練,新人進入職場後就直接跑新聞,因此同學要把握在學期間,多多訓練自已的新聞寫作;尤其台大新聞所以實務為導向,同學更應加強基本寫作的訓練。

採訪寫作:怎麼採?怎麼寫?

同學們認真討論新聞稿何處需要改進。
張宗智說,記者常說的「採訪」應該是兩件事。「採」就是觀察再觀察,「訪」則是走出去、問出來。「尤其當你在國外,你很難不出去跑新聞。」張宗智以他之前擔任駐美記者為例,說到二千年後美中關係波動的八年間,駐美記者更顯重要。「如果現場沒有台灣記者,台灣的問題就沒人提問。」張宗智解釋。
張宗智也隨機抽考同學對新聞寫作結構的了解。就讀台大新聞所碩一的林近回答,新聞寫作應將最重要的元素放在開頭,也就是倒金字塔的形式。「念新聞所兩年,只要把導言寫好,什麼事情都解決了。」張宗智以這一席話強調導言的重要,並提醒同學要隨時問自己:「如果新聞只剩下導言,你要傳達什麼訊息?是否有告訴讀者這則新聞最重要的元素?」
張宗智補充,把精髓放在開頭的原因有二,一方面避免因版面因素導致重要段落被刪文,另一方面也幫助編輯能快速瀏覽此則新聞的重點。

用字遣詞:怎麼用?怎麼揀?

「寫新聞不是寫作文,重點是把事實交代清楚。」張宗智說,他非常反對報導加油添醋,且記者應避免使用太多形容詞,「這些形容詞是你的判斷,在寫新聞時都不該有個人判斷」。
另外,在引用對話時,「說」和「表示」是張宗智唯二能接受的詞。「做記者要一直提醒自己是個旁觀者,這是基本原則。」張宗智說,同學可能會去參加抗議活動,然後熱血沸騰地寫稿,並使用「痛批」、「強調」等字;他說這些詞都帶有價值判斷,應盡量避免;他也舉國外的稿子為例,頂多只會使用「said」。
然而,這類的小細節在新聞實務與課堂中往往被忽略。張宗智說,作為一名新聞所的學生,應該要訓練自己夠了解這些細節,才有條件走下一步。
此外,張宗智也以線上記者的新聞稿為例,舉了許多新聞寫作令人詬病之處。例如,新聞稿常出現「目前正在」、「公開宣布」、「進行會議」、「展開部屬」等贅字冗詞;以及一句話最多出現四個逗點,就應下句號,因為那是喘一口氣的時間。張宗智打趣道:「這場演講,你們只要記得『說』、『表示』及『逗點』,我就功德圓滿了。」

軼事型導言:怎麼布?怎麼說?

張宗智分享他學生時期閱讀的新聞寫作教材,至今仍受用無窮。
除了傳統倒金字塔型的導言,張宗智也介紹了軼事型導言(anecdotal lead),是深度報導常用的技巧。
「記者是說故事的人,」張宗智說,記者要利用導言妥善布局,吸引讀者繼續往下讀。他舉例,有個寫稿很有特色的同事, 在報導貧困家庭時會以「牆角蜘蛛網」等意象帶出貧困主軸;儘管文字很平淡,沒有多餘的形容詞,卻能讓讀者感受現場,這就是軼事型導言的特色。
張宗智說,描述現場發生什麼事都有它的意義,而這些都來自於記者在現場的觀察。因此,記者應盡量在新聞現場;這不僅是寫軼事型導言應遵循的,也是所有新聞採訪寫作應注意的法則。

張宗智:記者要有批判的眼光

記者李映昕/台北報導 張庭瑜/攝影
張宗智以"stay critical, not cynical",勉勵學弟妹當一個具有批判力的記者。
聯合報副總編輯張宗智是台大新聞所校友,本週二(5月7日)以「大學長」身份,回到所上分享新聞寫作的技巧;他並提及當年就讀新聞所時,美籍老師聶維斌要求非常嚴格,他曾因為稿子寫得不好,遭聶維斌將稿子直接扔出去的往事。
1994年畢業的張宗智,是新聞所第二屆的校友,遠見雜誌副總編輯彭漣漪是他的同班同學。張宗智研究所畢業後,就進入聯合報任職,曾主跑過國會、國際新聞與外交新聞,兩千年成為聯合報華盛頓特派員。
在華府待了十年後,張宗智於2010年回台灣接任聯合報採訪主任,開始調整駐外記者制度。張宗智說,除了中央社之外,其他媒體的駐外記者通常沒有任期,他做的改革就是把聯合報的駐外記者改成任期制;一期三年,最多再延長一年就要回來。他認為這些駐外記者回來後,可以帶給編輯室很大的改變動力。
「我本來以為會外派到退休,沒想到被叫回來。」張宗智回台灣的那一年,《聯合報》正好大舉招考新人,當中也有台大新聞所的學生。「看到自己的學弟妹,蠻興奮的。」張宗智說,他很想知道學弟妹的表現,也發現因為已有研究所的訓練打底,一開始的表現的確比較好,但後來新進記者會出現的問題都差不多。
張宗智分享新聞寫作實例,台下學弟妹頻頻討論,台上、台下互動熱烈。
張宗智表示,基本訓練對記者非常重要,這也是他幾經思考後,決定以新聞寫作為演講主題的原因。他還提到,當年他就讀新聞所時,教授寫作課的老師是聶維斌,對於稿子的要求極為嚴格,第一次犯錯還可容許,要是犯了第二次,老師就會大罵,甚至把稿子丟掉。張宗智說他當時有一點嚇一跳,「沒想到外國老師也來這一套,」張宗智說。
最後張宗智送給學弟妹一句話”stay critical, not cynical",「記者要做個冷靜的旁觀者,同時保有批判性。」面對瞬息萬變的媒體生態,張宗智說,記者更應該要打好基本功,才能面對外在變化。

新聞線上/線下的省思

記者楊伊湄/現場觀察 張庭瑜/攝影
張宗智回到台大新聞所演講,對現場同學隨機點名提問。
身為新聞所第二屆畢業的大學長,張宗智面對底下聽講的在學碩士班學生,感覺得出他說話比較直接,聽得出有些語重心長。
為了這場演講,張宗智準備得比學生還勤奮;他不但一個月前就要求提供採訪寫作作品給他,還將學生的姓名、年級抄在紙上,冷不防在演講過程中穿插點名。除了提神效果百分百,也讓人見識到他的十足用心。
在數位浪潮襲捲下,目前正是紙媒轉型的陣痛期,而張宗智任職的《聯合報》也開始擴展影音部門。即使張宗智多數時間是平面媒體的工作經歷,他仍然肯定《聯合報》的轉型方向。他表示,相較於其他四家商人色彩濃厚的報社老闆,《聯合報》一直希望走出不同的路,這也是為何兩年多前成立UDN聯合影音的原因。
除了企業的本質在轉換之外,張宗智說他自己在轉型的過程中學了很多,甚至還開始學影音的技巧與畫面表達的邏輯。雖然他坦言平面出生的新聞人還是傾向以文字思考,有的文字記者甚至抗拒製作影音新聞;但張宗智強調好新聞的概念是殊途同歸的,都在思考如何透過新聞打動讀者。
台大新聞所同學幾個在職同學,在演講最後提問職場的具體問題。
「記者被改稿,不會被改到發脾氣嗎?」同樣在媒體工作的新研所同學楊伊湄問道。張宗智笑了笑,他表示主管在改稿之前,會先跟記者溝通稿子的修改型態,記者要是不能接受,一定會反應。
他提到,新聞寫得好才能見報,囿限於紙本有限的實體空間,報社沒有採用的新聞稿,往往是見報版面的三、四倍處。他說,這是報社特有的文化,和新聞永遠不夠填的電視新聞媒體,差異真的極大。
演講快結束前,張宗智轉身走向電腦,開啟台大新聞所網站首頁;「這段影片有多少人看過?」他隨即點開網頁上的影片,猶如副總編上身,張宗智開始逐秒、逐格地跟學生校正影片中的謬誤。
看著底下小自己二十幾歲的晚輩,張宗智現場調查得知,在場的學弟妹還是有不少人舉手,表示想在畢業後從事新聞工作。他最後提醒學弟妹:「能寫好一份稿子,就代表是一個好記者。」張宗智說,新聞要寫得好,關鍵在於背後累積的經驗。
這個大學長以自身二十年的經驗要求學弟妹,紮實的基本功和隨時自省的能力,正是優秀記者的必備條件!

2009年10月24日 星期六

保護新聞記者不揭露新聞消息來源之法制化研究








論文名稱(中文)
保護新聞記者不揭露新聞消息來源之法制化研究

















研究生(中文)
陳盈錦














研究生(英文)
Ying-Chin Chen








指導教授
林子儀 ; 
















語文別中文














中文關鍵字
新聞消息來源 ; 新聞記者 ; 新聞自由 ; 保護新聞消息來源 ; 憲法義務 ; 拒絕證言 ; 














英文關鍵字
shield law ; 

中文摘要



摘 要


灣新聞媒體在解嚴後蓬勃發展,然而在邁入二十一世紀的起始,台灣新聞媒體仍然要面對一連串的司法訴訟挑戰,例如呂秀蓮副總統為了名譽之爭,控告新新聞雜誌
的民事訴訟案件;中時晚報在報導國安局弊案中,因為刊登刑事案件偵查中的筆錄,導致檢察機關因追查洩密案件,派員搜索報社。接二連三的司法案件讓新聞媒體
與政府部門間,存在著緊張的關係。新聞業界同仇敵愾,控訴政府戕害新聞自由,彷彿回到言論管制的威權時代;而政府部門則斥責媒體濫用新聞自由,捏造新聞,
未能發揮新聞專業守門人的角色,枉顧國家安全、侵犯人民隱私。但在媒體與政府部門間的爭論背後,常存在著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新聞記者是否擁有不揭露秘密
新聞消息來源的權利議題,本文主要係針對下列的問題將以探討:
(一)
提供新聞消息來源者的身分應不應該保護不被揭露?秘密的新聞消息來源對新聞媒體的重要性何在?新聞記者保護秘密的新聞消息來源身分不被揭露的法理依據何
在?得主張保護權利的客體究竟是新聞消息來源者本身還是新聞記者?當新聞記者拒絕透露新聞消息來源身分與其他法益(如可能侵害他人生命、隱私、名譽或國家
公權力的行使等等)相衝突時,如何在法律規範的基礎下,讓新聞記者得以適當的方式保護消息來源,並在維護新聞自由與兼顧其他正當法益行使間取得協調與平
衡,為本文探討的對象。

(二)
在民主國家中,新聞媒體往往形成監督政府的制衡機制,在傳統三權分立的的制衡機制下,逐漸被承認為新的一種制衡權力,扮演著第四權的角色。新聞媒體承擔著
新權力來源,卻不斷的與其他權力(power)與權利(right)發生衝突,扮演權力制衡機制中仲裁者的司法權,是否可以在第四權與其他權力(利)的衝
突中,為了尋求所謂公正的裁判,在必要的情形下,要求新聞媒體供述消息來源?或藉由搜索媒體、扣押證物來查證消息來源?新聞媒體是否應享有司法上之拒絕陳
述證言的權利及免於司法權搜索、扣押新聞消息來源的權利?有無其他限制?本文亦將就司法實務案例將以歸納,提出本文的看法。

本文認為,為
確保有價值且敏感的新聞訊息,能透過匿名秘密的新聞消息來源,適時不斷的提供新聞媒體,使攸關人民權益、社會大眾生活秩序的重要訊息,能充分且源源不斷的
被報導,滿足民眾知的權利,並揭發弊端、善盡新聞媒體第四權的監督功能,應賦予新聞記者擁有保護秘密新聞消息來源身分不被公權力要求強制揭露的權利,而這
種權利是源自憲法所保障的新聞自由制度性權利的一環,使新聞記者得以與秘密新聞消息來源間建立起信賴之關係,使得擁有敏感或有重大社會影響訊息的秘密消息
來源,可以免於因被揭露身分後可能遭受報復或惹禍上身的恐懼,將有助於秘密新聞消息來源勇於提供重要的新聞資訊,促使訊息的自由流通,進而確保新聞採訪、
編輯、報導的自由行使,使新聞媒體可落實憲法保障新聞自由的制度性權利,善盡新聞媒體的憲法功能。
因此,本文在架構上,將以保護新聞消息來源為中心,逐次分析探討:

1、為什麼要賦予新聞記者擁有保護新聞消息來源的權利;
2、新聞記者保護新聞來源的理論基礎何在;
3、新聞記者為了保護新聞消息來源不被揭露,可能產生什麼樣的權利衝突;
4、新聞記者應如何行使保護新聞消息來源的權利、並思考是否須在一定的利益衡量下,限制權利的行使,以調和保護新聞消息來源與其他權利之間的衝突;
5、希望藉由法制化的方式,透過立法,保障新聞記者擁有保護新聞消息來源的權利。

在追求新聞自由的普世價值中,本文嘗試藉由「保護」而非「管制」的角度,探討如何建構新聞記者所能接受的保護新聞消息來源的法制化防衛體系,透過權力分立制衡的司法體制來捍衛新聞自由,同時也能兼顧人民正當私領域不受侵害與調和政府公部門能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