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3日 星期四

【文章轉貼】網路無隱私 挑戰公民極限

【2011.01.03/中國時報/張瑞雄】
一位台大博士候選人,因為惡意阻擋救護車,遭網友人肉搜索,身分曝光加上媒體大幅報導,電視名嘴評論,很快就讓他成了全民公敵。他的行為當然不可取,但近來網友、媒體屢次透過人肉搜索發動的輿論公審是否也有些值得商榷之處呢?難道像他這樣行為的人就完全沒有隱私權可言了嗎?

網路隱私是一個很詭異的問題,隱私保護的好有時叫做網路自由的箝制,另一方面沒有隱私保護可能讓你一夕成名,例如我們的歌手小胖林育群。google的執行長施密特就曾說網路世界沒有隱私可言,如果你擔心你曾做過的事情曝光,那麼也許一開始你就不應該做它。當然他這番話也被批評得很厲害。他甚至說每個人到成年後都有權利可以換一個名字,因為這樣可以拋棄之前年輕時一切網路上的荒唐行為。

就以這次的事件而言,當然這位博士班同學的隱私被侵犯了,但他要找誰求償?現在中文版的維基百科全書甚至已經可以查到此阻擋救護車事件,當事人學經歷、家庭背景(連父母親的名字)都有,他要如何要求維基百科將其資料刪除。而且網路的特性就是一旦資料上網之後,瞬間在全世界各地就會有無數的備份,基本上是無法控制的,連美國政府都無法消滅維基解密的爆料,小小個人能有什麼辦法?



就媒體而言,現在網路和媒體可說是相輔相成,媒體在網路上找新聞,網路透過媒體的報導而更加的力量強大。但媒體要小心的是網路上無奇不有,卻不一定都是真的,所以媒體自己要小心,免德落入陷阱或圈套。例如前陣子有個報導說學生校園虐待梅花鹿,後來發現其實學生是要驅逐野狗來保護梅花鹿。所以媒體輿論只要報導的是事實而沒有加油添醋的地方,基本上都還好。怕的是媒體無中生有或無風起浪、捏照事實,再加上網路傳播的快速和無遠弗屆,所造成的傷害是很大的。

從這個中指男事件中,我們可以有幾點省思:一、老師們應思考如何教學生人生基本的道理,而不是光只教學生知識。二、凡做過的走過的必留下痕跡,如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三、在這網路時代,除非你完全不上網,否則隱私權很難保障。

也由這個事件我們可以了解在未來的世界,隱私權的保護只會變得更加困難,因為有了萬物網際網路(Internet of Things),其中無線射頻辨識晶片(RFID)的廣泛使用和無線感測和定位網路普遍存在,更會讓所有人的隱私無所遁形。(作者為東華大學資工系教授兼副校長)

原文轉引自:http://news.chinatime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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