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引起社會很大關注的一條新聞,是十一年前犯下震驚社會的王水毀屍案的洪曉慧假釋出獄了,做為一個新聞學者,我很關注的是:媒體會不會為了炒作收視率,而再度做出侵犯人權的報導呢?
這位原來是清華大學研究所的學生,曾經申請五次假釋終於獲准。一時間,媒體蜂擁而至,守候在女子監獄門口,補捉出獄的那一刻,然後群聚至她家門口,拍攝她向受害人和社會大眾的道歉聲明;接著,還有媒體繼續守候在她家門口,觀察她第二天是否出門或做什麼活動,並訪問鄰居觀感和評論等等。
相關新聞的收視率自然很高,但是許多觀眾已開始質疑:這樣的訪問是否太超過了?台灣的媒體難道又要重蹈之前的狗仔隊的緊迫追蹤和全日蹲點的侵入式採訪嗎?媒體有可能做到專業自律嗎?
當然,全國觀眾確實很關注這個事件,回顧十一年前,當時因三角戀情糾紛犯下滔天命案的洪曉慧,法網灰灰,自己也鎯鐺入獄;當時還是二十出頭的豆蔻年華,現在都已經是三十多歲了。同為清大研究生的男主角十一年來,被清大退學後,雖輾轉完
而媒體報導自有正向的一面:我們從相關新聞中了解到,當事人洪曉慧已因宗教的感化和來自親友師生的關懷和鼓勵,有了脫胎換骨的改變。她從一個充斥暴戾傲氣,情關難過,憤憤不平的年輕人,蛻變為真心懺悔,懇求原諒,並誓願洗心革面,從新做人,彌補受害家庭的傷害,也盼望回饋社會的教徒。從這樣的報導中,我們再次對於信仰所發揮的啟發人性善念和謙卑的教化,深深感動。相信許多關注此事的觀眾也從中感受到人性提升的可能與社會希望之所在。
不過,如果媒體接續使用狗仔式的全天追蹤報導,就必然有侵犯人權之嫌了。當事人在出獄時就曾表示她最擔心的便是媒體,以及家人可能受到的再次傷害!最大的希望便是希望能平靜的不受媒體干擾的過生活!想想看,以一個假釋出獄之身,卻無時無刻都必須面對鋂光燈的照射和蜂擁而上的記者詢問,這不是另外一種媒體監視的牢獄嗎?這個期待很卑微,但相信是任何個人應有的基本權利。
然而,台灣媒體前幾年的記錄實在不佳,從各種烏龍、騷擾、作假,到鎮日的守侯、過度的炒作,以及傲慢式的侵入式採訪等等,早就讓大家失去了信心;因此,讓人十分擔心的是,媒體會不會因為炒作收視率而再度的進行全天狗仔式的追蹤?
不過,令人驚喜的是,這一次,台灣的電視媒體展現了良好的自律!兩年多前即已成立的衛星電視自律委員會立刻協調各媒體採訪應有的自律尺度,並從第二天中午起陸續撤離了洪家!
聯合報以顯著的半版的篇幅報導了:「還洪曉慧空間 電子媒體集體撤守」;衛星公會自律委員會主委陳依玫說,各電視台不希望讓洪曉慧受到「二次傷害」,更不想讓她出獄後還「關在媒體注視的監牢裡」。難能可貴的是,這確實是新聞頻道專業自律的成果,而不是來自任何政府主管單位的壓力。
這個洪曉慧案假釋出獄的案子,不但讓我們看到了善良人性的更生和真誠信仰的價值,也讓我們見證了台灣的電視新聞專業自律的初步成果,另人欣喜。也期待台灣電視台能繼續發揮更大的服務公益及維護人權的功能,不但可以提升觀眾的信賴和媒體形像,也必然將是社會國家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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