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2010年4月25日下午,北二高基隆七堵路段發生嚴重走山,3車4人被埋。南北路段交通阻塞,政府日夜搶救。失事原因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是岩錨老舊,有人認為是天災,有人則認為是政府施政不當。罹難者家屬甚至提出控訴,要求政府給予國賠。各媒體兩週下來密集報導相關新聞,引起廣泛討論。媒體報導的時程製表如下: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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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二高基隆七堵路段25日發生嚴重走山事件,3車4人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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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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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情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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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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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錨鏽蝕是釀禍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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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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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3號 首揭露32處順向坡 開車族:毛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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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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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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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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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責 點名交長下台 官員:災害規模超乎國內外工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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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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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可國賠 首度坦承設計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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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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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3坡陡 岩錨安全度比國1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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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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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瞎「路封了還標時速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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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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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處山坡宅有危險 立委轟「政府冬眠12年」 促即公布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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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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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3土石全部清完 擬20天後單線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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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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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橋沒國賠 家屬悲憤:「南部人是土牛 北部人卡要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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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一)政府調查
國道三號發生嚴重走山,監委周陽山、劉玉山、葉耀鵬申請自動調查。周陽山指出,待土方清除救急措施結束,才會介入調查,以了解工程設計與日常監督是否有違失。國道走山案涉及當初工程設計及日常監督問題,多名委員都很關切。不過,當時意外現場仍在進行土方清除救急措施,監察權不宜在第一階段涉入,所以先蒐集媒體報導及相關資料,等情勢穩定後,將赴現場履勘調查。這次走山情況嚴重,相關單位毫無事前防範,是否有違失?監委當時決定先了解北二高當時規劃情況,後續地錨維護、空中監測是否有發現問題,包括交通部、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等單位,都是監委調查對象。
北二高七堵路段山崩,疑與順向坡有關,當年林肯大郡也因順向坡滑動而倒塌,引發不當開發質疑。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民國八十六年林肯大郡事件後,已明定管制山坡地開發與建築設計。營建署表示,林肯大郡倒塌後,為加強山坡地建築管理,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已在「建築技術規則」中,增訂「建築設計施工編山坡地建築專章」,明定山坡地不得開發建築的認定基準,及山坡地開發建築的設計通則。例如山坡地若有坡度陡峭、地質結構不良、地層破碎、順向坡活動斷層、河源、洪患等狀況,均不得開發建築。在設計通則方面,營建署表示,已訂定山坡地建築物的高度限制,以及山坡地面建築物至擋土牆坡腳之間的安全退縮距離。在落實山坡地建築雜項執照審查以及施工查驗制度方面,營建署也已明定相關管理辦法,其中對於建築基地規模達三千平方公尺以上的山坡地,加強審查建築配置計畫、鄰近道路交通、邊坡穩定、擋土設施等項目。
(二)學者調查
交通部次長陳威仁29日在行政院會記者會中表示委請「中華民國大地工程學會」邀集不同領域的國內外專家一起進行鑑定,並於5月7日提出初步的成因報告。
交通部、經濟部及國科會在行政院會中提出國道三號南下3.1公里處走山致道路邊坡崩塌因應處理情形報告,其中,國科會指出,根據初步勘查,現場兩岩層界面處含水量較高與滑動岩體較龐大超出原有岩錨承載力都可能是致災原因。
而陳威仁在行政院會記者會中則強調,在災變原因與是否該進行究責等議題上,政府保持開放的態度,除了鑑定調查災變成因、對災變地區進行安全鑑定外,專家學者也將針對目前順向坡路段的管理機制、監測及工程技術相關規範上,建議有哪些需要改進,相關鑑定調查時程,由專案小組召集人廖洪鈞對外說明。
針對外界關注省道的體檢時程,陳威仁表示,此部分由公路總局進行相關檢測,其中,縣、鄉道的部分是屬於地方政府的權責,雖然會請相關單位進行檢視,不過,並無時間表。
陳威仁並表示,5月8日國道三號的土石全數清運完畢,但即便清運後也不會馬上恢復通車,因為此路段已經受損,必需先由專家學者進行路段的安全鑑定、補強損壞處。
台大地質系教授陳宏宇則到國三七堵走山現場勘查,認為出事地點的滑動情形已到盡頭,延伸到其他山頭繼續走山的機會不大。陳宏宇爬到出事地點最頂端的稜線上勘查。在遺體陸續尋獲後,清除土方人員忙著挖掘下方的土石,他發現在山頂還有一些不穩定的地方,趕忙建議挖掘單位從山頂再向下清除一到一點五公尺高的土方,讓整體更穩定,減少因土石再度滑落而產生危險。挖掘單位也從善如流,採納陳宏宇的建議。以學者身分勘查現場,他表示未看到岩錨嚴重鏽蝕,至於當初設計所能承受的強度是否適當,還需看設計圖才能研判。陳宏宇早年曾經參與中山高的設計,他表示,中山高有許多順向坡的路段,當時由於初出茅廬,加上科技不如現代發達,對施工的設計相當保守,岩錨的安全系數甚至加強到四、五倍。他形容中山高的岩錨「粗得神勇」,甚至有人覺得難看。有工程人員覺得「太浪費」,但對照北二高走山,陳宏宇感嘆:「誰能預料大自然的力量會變化得這大?」從台北到基隆方向,在基隆河左岸是順向坡,地層構造是沙岩和頁岩互層;經過長時間風化現象,加上雨水滲到地層中,水的壓力間接弱化頁岩的強度,此次意外發生的地區即是這樣的地形。陳宏宇表示,例如1997年林肯大郡倒塌、1980年中山高八堵交流道施工時坍塌等事件,都是發生於類似地形。陳宏宇指出,工程單位在順向坡地質敏感區域上施工,並非無法克服,可以利用工程措施改善地質滑動;但後續維護管理相當重要,如同生病的人,看病後需回診一樣。中央大學橋梁中心主任姚乃嘉表示,因為沒有現勘,無法推測山崩真正原因。不過,由於該處是人工開挖後的邊坡,且是順向坡,雖然高公局說附近沒有工程,但前幾天下雨積水及近日地震頻繁,都是可能因素。姚乃嘉說,事件發生處為人工邊坡,一般來說,高公局養護單位應會特別注意保護。目前在未清楚原因下,「只能說是偶發事件」。姚乃嘉認為,整起事件有待主管機關詳細調查原因,但鑒於台灣處於天然災害高風險地區,民眾要有風險意識,政府則應提出更多預算,投入公共工程的維護管理。
(三)民眾與國賠
行政院長吳敦義28日上午表示,政院將發給罹難者的家屬100萬元,作為慰問金,希望家屬能盡量節哀。民進黨籍立委王幸男表示,政府對北二高走山事件罹難者應立即進入國賠程序而非只是協助國賠;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蔡同榮認為,交通部長毛治國應辭職並向罹難者下跪道歉。王幸男表示,民進黨執政時發生八掌溪事件,當時政府立即與罹難者家屬進入國賠協議,但總統馬英九僅指示交通部應協助罹難者家屬國賠,這是不夠的。王幸男說,2008年辛樂克颱風造成豐丘明隧道坍方,7人不幸罹難,當時馬總統也指示南投縣政府協助罹難者家屬國賠,但是不僅承諾跳票,家屬還接獲相關單位拒絕國賠的公文。民進黨籍南投縣議員賴燕雪希望,馬總統講話要有誠信,讓家屬儘速獲得國賠。蔡同榮說,政府不只應該救災,還必須做好防災工作,發生北二高走山事件,毛治國應該辭職,並到罹難者靈前下跪認錯。涂醒哲指出,過去921地震的東星大樓,以及后豐斷橋事件,都讓罹難者家屬拖很久還沒獲得國賠,而且還必須經過長時間的訴訟,希望這次不要再拖那麼久。民進黨團指出,依據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規定,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導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就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且政府在北二高走山事件中,包括施工、未設置監測儀器、維護巡檢不確實等部分有過失,該國賠就應快國賠。
各界究責
行政院長吳敦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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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搶救工作做好,再查究有無人為禍天然因素,有疏失究會追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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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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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召蔡同榮要求交通部長毛治國請辭,也有綠委點名劉兆玄、歐晉德,追究2人分任交通部長及國工局長時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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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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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國樑、羅淑蕾、曹爾忠等藍委認為國道新建工程局及高速公路局最應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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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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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慘劇,高公局明顯未善盡維護管理責任,事發至今仍看到交通部究責動作,讓老百姓覺得行政機關效能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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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地質系教授陳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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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還未完成調查報告,就說「災害發生的規模及原因,以超乎當今國內外工程技術能力的範疇」,有撇清責任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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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賠辦理要素
一、申請國家賠償之要件
1.行為人須為公務員。
2.須公務員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的行為。
3.須公務員之行為不法。
4.須行為人有故意或過失。
5.人民的自由或權利受到損害。
6.不法行為與損害之發生間必須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二、向誰請求?
以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三、請求權時效?
1.知有損害時起,二年間行使。
2.損害發生時起,五年間行使。
四、請求之程序
1.以書面請求
2.賠償義務機關,應於請求之日起30日內與請求權人協議,協議成立時,應作成協議書。
3.如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不於30日內協議,或自開始協議日起逾60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
五、申請上列原因之國家賠償要件
1.須為公有公共設施。
2.須公有設置或管理有欠缺。
3.須人民的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有損害。
4.人民受到損害與公有公共設置或管理之欠缺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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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家屬申請國賠流程
家屬提出書面申請→賠償義務機關(即與請求人協議)→協議成立→法務部撥付賠償金 →協議不成→提起法院民事訴訟→不構成國賠 →法官判賠→法務部播負賠償金近年重大交通意外國賠案件申請狀況
發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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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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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賠內容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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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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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豐大橋斷裂
6人罹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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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與家屬完成協議
共賠34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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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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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丘明隧道遭土石掩埋
7人罹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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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是天災,政府不賠,逕行政訴訟結果一審敗訴,家屬上訴後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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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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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掌溪事件
4人遭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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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和內政部警政署、消防署經與家屬協議,共23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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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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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地震東星大樓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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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與家屬纏多年無結果,最後雙方和解,家屬撤銷訴訟,市府動用第2預備金1億2000萬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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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向坡議題
媒體報導走山事件時,製造出最大的議題便是「順向坡」。順向坡的意思指當地層或不連續面之傾斜方向與邊坡之傾斜一致且兩者走向夾角在20°以內者較易發生順向滑動,在此種狀況下之邊坡,可能會因為坡腳切除致失去支撐力,若雨水下滲至地層面上造成潤滑作用易使上方岩層沿層面下滑,遺留平面狀地形。順向坡破壞主要是由地層岩性所控制,地層中若夾有較為堅硬之岩石(如砂岩)且地層傾角適中時,經差異侵蝕後此硬岩比一般軟弱岩層較易殘留而呈現由硬岩所組成之順向坡情況。在台灣北部之木山層、大寮層、石底層及南港層等地層分佈區域,常見由砂岩所組成之順向坡,因為此等岩層都是由砂頁岩互層所組成,而且砂岩層厚且堅硬,加上地層傾角常在20°至50°之間,經差異侵蝕後常形成明顯之順向坡區。而因為媒體的報導,各界也開始注意身邊的建築物是否安全。以台北為例,山坡地住宅安全引發關注,但民眾卻發現北市坡地資訊不符。已被台北市政府解除列管的翠山莊,之前被民眾發現在市府資料上仍列為「危險山坡地」;產發局指市內有30處鄰近順向坡社區,隔天又改稱「27處」,相關資訊朝令夕改讓民眾一頭霧水。產發局大地工程處總工程司黃立遠表示,日前業務科人員直接將市內現有135處山坡地社區套疊「山坡地環境地質GIS資訊系統」,因比例尺小,選出鄰近順向坡的社區「約30處」,隔天仔細比對後,排除3處實際上未鄰近順向坡的社區。「27處社區不代表就是危險社區!」黃立遠說,27處鄰近順向坡社區是套疊山坡地環境地質GIS資訊系統後,由航照圖直接判讀產生,而非實地人工探鑽,雖屬地質敏感區,但並非如外傳「跟北二高順向坡地段一樣危險」。黃立遠表示,列管順向坡社區目的在於警示開發業者避開該區域,若真需開發,仍須經細部調查,交由專業技師判定,才能得知是否具潛在危險。
黃立遠表示,市內現有135處山坡地社區,另針對24處列管的坡地老舊聚落,每年5至11月防汛期每月都會定期巡勘,必要時疏散住戶。而信義區、北投區也分別在泰和里吳興街600巷98弄底、稻香里石仙路73號前,進行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演習。市府民政局表示,北市50條列管的土石流潛勢溪流及24處老舊聚落分布在8行政區內,內湖、信義、北投區已完成防災演練,其餘包括士林、文山、中山、南港、大安區等5區將陸續排練。
比報(以第一天、第二天、第四天報導為例)
一、北二高走山
比較項目/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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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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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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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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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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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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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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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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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版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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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版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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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版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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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版下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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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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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山崩 至少7人疑活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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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3足球場大 疑3輛車遭噬 國道三號走山 6線道全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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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3號走山 疑埋5車 像演電影 差1秒就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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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3七堵段走山疑活埋6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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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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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中國時報用導言把整個事件很快地講了一遍:時間地點事件現場…等因素俱齊。接著第二段馬上提到政府的配套措施,以及高公局的回應。接著,中時提到了事發現場的目擊者,並描述了他們在現場看到的景象。到了最後,以討論為什麼會走山作結,但針對原因,尚未提供專家或政府說法。版面部分,中時用了半版放了張主照片:遭土石掩埋的道路空景。我認為把這張照片做大是很正確的決定,因為讀者都會很想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走山?走山成怎樣?現場狀況是怎樣?而這張照片一出來,其實不需要文字描述,讀者也可以看到驚心動魄的畫面,「走山」、「掩埋」…字在這裡就算不出現,讀者也可以全然感受到整個災難的狀態。標題部分,中時從硬體設備的角度出發,說明六線道全都被埋在土石堆裡,然後土石竟有3個足球場那麼大,並說明被害者狀況:疑有3輛車遭埋。
蘋果日報
蘋果日報則以加套的方式製作雙頭版。一個頭版是講雙英會,另一個頭版則是走山事件。蘋果的標題則從人、受害者的角度出發,說明至少7人疑活埋的慘狀。蘋果跟中時一樣用了一張事發現場的空景照做為主照片,但是蘋果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所以讀者可以非常清楚地看見土石掩埋的畫面,還有車子停在道上。此外,蘋果把它放大成兩個全版,斗大的標題「國道山崩」更顯現出整張照片的震撼度。蘋果選擇以圖片作為主軸,兩個版面合成了一個版,中間只放了大約一千五百字左右,其他版面全都交由照片處理。我認為這是很具體的作法。因為讀者想要看到事發現場照片、政府緊急災難處理的鏡頭、還有事發地點原貌與位置圖…等資訊。
自由時報
自由時報並沒有把這則新聞放在頭版頭,但也是放在頭版。文字部分,導言一開始就提到「無風無雨沒地震卻突然走山」的怪現象,隨後提到搶通現狀,並提供時程。再者便提到「彷彿是半座山被移到高速公路上」。這句話說明了整個慘劇的狀況。我認為自由有提到這句很重要的話,但是卻沒有放在標題,相當可惜。接著,自由提到失聯的車輛疑遭活埋,以及救災人員的回應。最後一段提到馬英九對這件事的看法。圖片部分,自由時報同樣以空景作為主照片,不過在這張照片上有加工,標示了道路的走向及路段..等。另一張照片則是救災人員漏夜搶救的照片。
聯合報
聯合報主新聞從受害者的故事出發,分段描述生還者遇到災難的經過。這是跟其他三報不同的。照片部分,主照片一樣是空景照。不過在主照片上頭,聯合多加了一張坍塌前的空景照,同時也標示有一道明顯的溝槽。此外,聯合報把疑似五輛遭埋的車型、車號、部分姓名等製作成一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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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項目/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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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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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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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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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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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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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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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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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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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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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版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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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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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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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國道奇禍 驚見岩錨鏽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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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失誤?35米岩錨擋不住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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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調所長:走山 問題在岩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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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錨不夠力?順向坡鬆動釀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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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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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中時一開始提到國工局調出了民國82年的設計資料來分析,發現有可能是當時的設計無法抵擋走山力, 接著,中時提出各界說法,再轉回到國工局身上。國工局表示會更深入調查這件事,看是否會是人為疏失。照片部分,中時用了剖面圖,讓讀者了解岩錨是什麼,功用是什麼,走山時,又是怎樣的狀況。標題部分,中時直接用「設計失誤?」的問號提出疑問並沒有引導讀者的用意,而是拋出一個可能性,讓大家去討論。
蘋果日報
蘋果一開始提出專家的意見,說明有些學者認為岩錨擋不住走山可能是因為當時對地層強度了解不足。接著,蘋果指出外露的岩錨或尚在山坡上的岩錨,皆斷在錨頭,矛頭與地底下鋼絞線連接處也生鏽,可能削弱岩錨作用。最後則提到高公局的回應。高公局表示養護都正常。標題部分,蘋果使用了「國道奇禍」的字眼,以透露出蘋果認為這場災難究竟歸咎於誰,實在很難判斷。但接下來則提出一個線索,就是「岩錨鏽蝕」。這個現象有可能是走山的原因,有可能不是。不管怎樣,這個現象是存在的。照片部分蘋果放了三張照片。一張是事發現場山坡上的岩錨照片,還有一張是斷裂的岩錨照片。最後又加上了一張示意圖,告訴讀者岩錨的設計、功能、及各部位名稱。
自由時報
自由從學者的角度出發,順著學者的視野來點到這次災難的究責問題。自由提到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長林朝宗以及台大地質系教授陳宏宇、台大土木系教授林銘郎對整個事發環境、設計圖…等的評估與初步研判。最後再提到高公局的回應。標題部分,自由用「岩錨不夠力」來點出問題,但相較之下,好像沒有中時「設計失誤?」那麼犀利,只是在講一個現象。而自由把重點放在是因為順向坡鬆動而有了這次災難。照片部分,自由用了兩張照片,一張是山坡與岩錨的照片,一張是岩層照片。另外,自由做了小小的順向坡崩解剖面示意圖,也做了一個小檔案,說明在邊坡打入岩錨,是為了要提高地層的支撐力。
聯合報
聯合報以討論的方式,提供各界說法,針對岩錨問題,進行辯論。透過學者的說法,可以發現問題主要集中在兩個部分:岩錨、擋土牆…等的工程設計,另一個則在下雨部分。由於台灣潮溼,岩錨可能生鏽…等,也就低損了原本的能力。照片部分,聯合報只放了一張怪手挖土搶救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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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項目/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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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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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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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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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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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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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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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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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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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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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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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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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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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責山崩4死 點名交長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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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車4命 立委轟:政府應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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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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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指示協辦國賠 豐丘明隧道、台16線、東興大樓至今都沒賠 民代怒嗆嘜擱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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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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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中時按照時序,從立委質詢交通部開始,提到藍綠立委砲轟的狀況。藍綠立委表示政府應該國賠,而接下來則提供數位官員的回應。吳育昇表示並不會逃避責任,只要審議成立,一定會賠。比較特別的是表格部分。中時製作了兩張表格,供讀者參考。一個是家屬申請國賠的流程示意圖,另一張則是近年重大交通意外國賠案件申請狀況整理表。中時在這裡放了這兩個表格,相當有助於讀者了解整個狀況。不過比較可惜的是,「國賠」究竟是什麼?在這裡好像沒有說明的很清楚。每位家屬一百萬的慰問金並非國賠,那麼國賠究竟是什麼?
蘋果日報
蘋果在這則新聞的處理一樣從究責的角度出發,討論各界說法。蘋果主要放在各界批評、回應的角力戰,顯現出整個事件似是而非,卻什麼都還不清楚的衝突。最後,蘋果則提到七成民眾認為政府應國賠。照片部分,蘋果只放了一張交通委員會的記者會,以及開挖搶通的照片。不過蘋果整理了一個各方談究責的表格,提出各界說法。
自由時報
自由主要從衝突出發,標題中總統跟民代之間的言論已經顯現出衝突性。導言就提出藍綠立委齊聲要求國賠,並點名毛治國下台。接著又提到王金平的看法,再加了一段立委的發言:「若不國賠,法律指示騙庶民。」照片部分,則使用了當時豐丘明隧道山崩的家屬抗議照。
聯合報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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