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件整體描述
台北市國語實小發生導師摑小二學童九巴掌的體罰失當事件。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劉耀仁、莊瑞雄、黃向群三人在3月26日受摑的學童父母召開記者會,說明兒子被呂姓老師摑巴掌過程,從記者會上張姓學童臉頰的近照與驗傷單上可見男童臉頰明顯的瘀血。張姓家長已經對呂豐隆以涉嫌傷害提起告訴。
3月17日,呂姓老師因為該名被摑掌學童與同學玩鬧嬉戲,且互摸小雞雞,事後該名學童表示自己沒有摸同學小雞雞而遭到呂姓老師連續摑掌九次,造成學童臉頰紅腫、嚴重瘀血。事發後,張姓男童不敢上學,直到呂豐隆調離原班後才敢回到學校上課。
劉耀仁痛批呂豐隆「根本是虐童」。莊瑞雄表示,市長郝龍斌五十年前因為歌唱得不好,被音樂老師呼巴掌,半世紀來不敢公開張口唱歌,如今市立小學發生類似事件,「郝能感同身受?」張茂楠認為,呂師虐童,已不適任。黃向羣建議,應修訂教師法,淘汰不適任教師。
校長張永欽向媒體說明,事發下午張爸爸即到學校投訴,晚上他陪同呂老師到張家致歉。校內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決議記呂老師一小過,並調離現在班級。張永欽指出,呂豐隆平常教學認真,也無體罰學生紀錄。
北市教育局副局長曾燦金表示,學校記一小過處分太輕,應記大過,已請校方重新檢討,並將啟動不適任老師輔導機制,觀察呂姓老師兩個月。曾燦金指出這是近2年最離譜體罰案件。教育部長吳清基昨也公開支持對體罰學生的老師記大過。他說:「任何教師只要體罰學生,不論情節輕重,一律記大過處理。」北市教育局為防止體罰事件再次發生,已緊急發文各校要求對有可能體罰的「高發險教師」進行柔性勸導與輔導。
此起校園體罰事件並未和平落幕,張爸爸表示,校長在3月29日的親師會中當眾要求他撤銷告訴,讓呂豐隆返回原班任教。31日台北市議員劉耀仁等三人陪同張爸到學校向校長抗議,過程中與支持呂老師回任的20多名家長發生口角,雙方激動地互相指責。挺呂家長甚至指出,受摑學童平常就很頑皮,還會欺負同學。
校長張永欽澄清,絕無要求張爸爸撤銷傷害告訴,而是日前親師會部分學生家長認為呂老師教得不錯,希望張爸爸撤銷告訴,讓呂老師回來任教,呂老師能否回來任教,須取得受害學童家長同意。
劉耀仁氣憤地表示,本以為學校會好好處理,沒想到竟想讓施暴的老師回原班上課,學童再頑皮,老師也不能用暴力懲罰學生。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表示,發生體罰的學校已經不能被叫做學校,校方不能只是將打人的老師記過處罰,台北市教育局必須要求校方立即啟動不適任教師輔導機制。
人本基金會要求案件在調查階段,應先將施罰教室停職,且調離該校。執行長馮喬蘭認為,整起事件很荒謬,打人的變被害者,被摑9的學童卻變成加害者,打人就是不對,沒有一個孩子應該被打。
教育局在4月1日召開考績會,核定呂豐隆處一大過處分,並調離導師職務,校長張永欽也因危機處理不當與未善盡家長與師生溝通,記申誡兩次。
經過一個多月後,4月16日老師呂豐隆在班級網頁上發表一篇XXX,他坦承
事後調查該學童沒有與同學互摸雞雞。聲明中指出,3月17日當天孩子間有開玩笑或是言語嬉鬧,但並沒有實際的身體接觸;在查證後,他自覺有冤枉學童的部分。針對外界人士在事發後對該學童有諸多的負面評論,使外界產生該學童時常「霸凌」同學的印象,他必須澄清,學童在平日的班級活動中能接受規範,在校行為就跟一般孩子一樣,並非行為偏差的孩子。
對於老師在網路上發表的聲明,學童母親表示,心疼孩子從頭至尾都承受莫名之冤;父親則說,能認錯就好,大家都受傷了。
校方在4月25日坦承,三月間開始調查就知道遭罰學童應無互摸狀況,決定對老師做出處分,而學校在3月22日也曾請輔導室老師入班輔導,針對相關誤會向班上同學澄清。至於為何一直未對外公開澄清、還給學生清白?校方未做說明。
學童母親說,事件爆發後,校方從未對外澄清孩子並無互摸生殖器的舉動,反而在校內營造老師管教孩子是合理氛圍,放任其他家長對孩子污名化,才讓事件越演越烈。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監事許永佳痛批,大人合理化自己的犯罪行為,竟然污名化無辜的孩童,但整起體罰事件調查報告是由台北市教育局公布,難道是學校和教育局集體欺騙社會嗎?他要求中央教育部介入,查明事實真相,對體罰老師的處理應更積極並法制化。
曾燦金表示,不管到底有無不當碰觸,教師不當體罰是事實,因此教育局在得知老師管教過當後,要求學校啟動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原因,也要求學校加強老師與學生對性教育與對性別平等的尊重。
師摑童9巴掌事件簿 取自:自由時報
3/17 | 北市某國小老師以學生玩「摸雞雞」遊戲為由,重摑一學童九巴掌,學校處老師2小過 |
3/26 | 北市議員揭露該事件,北市教育局表示體罰老師應記大過 |
3/29 | 20多名其他學生家長連署希望老師返回原班教書,要求學童父親撤銷對老師的傷害告訴 |
3/31 | 學童爸爸不滿兒子遭體罰,前往學校抗議,部分家長質疑該學童常霸凌欺負同學 |
4/16 | 老師坦承被摑的學童與同學根本沒有互摸小雞雞行為,且澄清該學童並沒有霸凌偏差行為 |
4/25 | 校方經媒體詢問表示,3月底學校專案小組即已知情,教育團體質疑校紛與北市教育及涉及包庇老師,未公開全部事實。 |
二、
事件發展表
老師摑童9巴掌新聞報導事件簿 | |||||
日期 | 新聞內容 | 中時 | 自由 | 聯合 | 蘋果 |
99/3/27 | 老師摑童9巴掌事件經過 | ○ | ○ | ○ | ○ |
99/3/28 | 1.北市教育局為防止體罰發生發文給北市各校 2.教育部長吳清基支持對摑童老師記大過 | X | X | X | ○ |
99/4/1 | 其他家長支持呂姓教師回任,雙方家長起爭執 | ○ | ○ | ○ | ○ |
99/4/2 | 摑童師調職記大過 校長2申誡 | X | ○ | ○ | ○ |
99/4/26 | 老師在班級網頁上坦承冤枉男童 | X | ○ A14 教育最前線 | X | X |
註:○為有報導、X為無報導…………………………………………製表:林巧璉
三、
四報處理優劣比較
報名 比較 | 中國時報 | 自由時報 | 聯合報 | 蘋果日報 | |
標題 | 事件爆發 | 童嬉鬧摸雞雞 狠師重摑9巴掌 | 摸雞雞 師打男童9巴掌 | 互玩小雞雞 小二童挨老師9巴掌 | 「近來最離譜體罰」 學生互完小雞雞 師狂摑小2童9巴掌 |
[評論]自由的標題做不好,標題前後句沒有點出因果關係,只是為了用「摸雞雞」吸引讀者目光。 | |||||
回任風波 | A1家長挺狠師 被摑童轉學 A7九巴掌事件 家長連署留暴師 | 國語實小 體罰事件 抗議vs.聲援 校園起口角 | 9巴掌老師回任? 家長互嗆 | 離譜家長竟挺摑童師 連署「勿毀好老師」 | |
[評論]自由點出兩方立場的衝突,未多加評論,較客觀。其他報的評價明顯易見,讀者在還沒看過新聞內容的情況下會馬上被新聞標題誘導判斷。 | |||||
新聞 內容/ 走向 | 事件爆發 | 1. 詳細描述體罰經過 2. 將記者會與教育部說法(將此新聞處理為法規面,類似新聞辭典的功能)分開處理 | 1. 未詳細描述體罰經過 (以立委說明的方式帶出) 2. 報紙政治立場→郝能感同身受? 3. 主新聞包括記者會現場與教育部說法 4. 配稿增加學者醫師、人本基金會說法,自由的處理明顯把此新聞當作重大議題處理 | 1. 詳細描述體罰經過 2. 將記者會與其他各方說法(教育部、其他教師、人本基金會)分開處理 | |
[評論]自由的新聞內容中有引述市議員莊瑞雄說的話「郝能感同身受?」在其他報都未見,因此可以看見即使不是政治議題仍可看出報紙立場的操作。 | |||||
回任風波 | 把受摑學童的大頭照放在新聞開頭,讓整則新聞導向受虐的社會新聞角度 | 著重於「責任歸屬」的問題,因此將重要消息來源(如,教育部、校方等)往前放。 | 以現場描述的情境式寫作,依照現場的事件發生順序寫作,使讀者閱讀起來好像親自到了現場,有臨場感。 | 以兩個小標說明事件最新發展,整篇新聞其實就是現場的描述,與各方人馬的對話。 | |
表格 | 事件爆發 | X | 1. 近年來人本基金會接到的體罰案例(日期、校名、處理方式) 2. 國中體罰方式調查 | X | 1. 呂豐隆背景、經歷 2. 學生遭體罰申訴管道 |
回任風波 | X | X | X | 教師掌摑學童事件簿 | |
影像 | 事件爆發 | 受傷臉*1與老師低頭道歉照*1一樣大 | 大張受傷臉部近照 小張 老師戴口罩低頭道歉照 | 三張受傷臉照的照片掛在牆上(翻拍)*1 老師低頭照半身*1 | 老師戴口罩低頭道歉照 學童父母戴安全帽接受訪問照 |
[評論]蘋果選擇的學童父母照與其它三報不同,這張照片的影像元素在於兩人的臉都被安全帽擋住,讓讀者認為他們是可憐的受害者且較無發聲權力。 | |||||
回任風波 | A1:1 (被摑學童馬賽克大頭照) A7:2 (家長舉布條抗議/校長受訪與受摑學童家長在旁照) | 2 (莊瑞雄指著抗議布條照/會議室衝突照) | 2 (張爸爸馬賽克照/抗議家長拉布條照) | 4 (挺教師家長照/護學童議員照/摑童老師/學童臉頰受傷照) | |
[評論]中時在頭版新聞的最開頭放了學童受傷的大頭照,雖然照片很小,視覺效果卻非常大,因為它放在新聞的開頭就是對讀者閱讀的引導。] | |||||
後續追蹤 | X | 4/2 標題: 摑童師調職記大過 校長2申誡 | 4/2 《新聞短波》 九巴掌老師記大過 內容:北市某國小導師連續打學生九巴掌,教育局決議呂老師記大過並調離導師職務;該校校長記申誡兩次。張姓學童已轉學私校。 | 4/26 標題: 1. 老師盼彌補 家長:認錯就好 2. 摑童9巴掌 師自首:冤枉他了 | |
[評論]中時在後續追蹤處理的最不好,除了兩次較大發展(事件爆發、回任風波)外,皆無相關報導。 |
四、
整體評論
從國語實小體罰失當的新聞之後,體罰的新聞持續出現在新聞版面上(老師體罰學生後下跪道歉、智能障礙的學生因為挖鼻屎亂抹被老師體罰……)。這當然可以看出媒體欲引發社會大眾關注教育上的不當體罰現象,但是媒體只著重於體罰細節的描述,未能讓社會大眾理性思考此議題。如果說能增加討論空間,讀者投書/論壇版面比新聞版面更能發揮效果,如中國時報4/2時論廣場版中,楊索的「找回失去的童年」;4/6在時論廣場張君玫的「九巴掌事件 輔導室功能何在」等文章,都能夠讓讀者進一步思考。
以上的現象,要說是因為純淨新聞需考慮到客觀呈現,因此較不能有明顯的觀點與立場所產生的嗎?我想這個答案明顯是否定的。因為在這個議題的新聞中可以明顯看出各報都有明顯的立場,就是打人的就是錯;以及回任風波中對於支持教師回任家長的評斷,都是一種簡化的價值判斷。
從這個新聞事件可以看出現在媒體「後續報導」嚴重不足。四報在摑掌事件爆發以及教師回任風波時都有大篇幅的報導,但是在月底教師在網路上坦承冤枉學童卻只有自由時報報導。媒體挑選議題時「衝突」成為首要價值,因此教師的道歉就顯得沒有新聞價值了,這也正是現在主流媒體失職的地方。
從另一方面討論,主流媒體的新聞選擇趨勢越來越侷限。其實教師在網路上的自白怎麼會沒有新聞價值呢?這個發展依然有很大的發揮空間,像是深入訪問老師當時處分的標準與考量;探討校方處理方式的缺失(正因為學童是無辜的,更能夠強而有力的點出校方處理的瑕疵);什麼是好學生的標準?(是不是因為此學童平日在學校的學業表現不夠好、個性較活潑頑皮,因此老師輕易的認為學童有錯)。記得老師在課堂中說過:「要跳出框框。」面對新聞時,這樣的心態真的非常重要。不是每個媒體都有報導的新聞就一定是對的、好的。做為一個有社會責任的新聞工作者應該時時去顛覆新聞價值的固定框架。
自由時報在4/26的報導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當天卻沒有注意到這個後續報導,因為當天的重大議題有國道走山新聞、ECFA辯論後續報導。從這個現象可以看出媒體對看報民眾的議題設定能力還是很有影響力的。新聞版面的篇幅有限,當前幾個版面大幅報導單一事件時,讀者很容易覺得當天就是這個議題最重要,而忽略了其他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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