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9日 星期四

林麗雲〈從英國看台灣媒體併購案〉

2011.10.26《蘋果日報》

NCC已於24日召開「旺中集團併購有線電視系統」的公聽會。接下來NCC的四位委員可能即將決定此亞洲最大的併購案。但學界與公民團體對於NCC之審查過程,仍有很多的質疑。如NCC尚未制訂媒體併購的規範,也未進行獨立的調查與分析,卻快馬加鞭地審理此案。當NCC的審查與公民團體的期待有很大落差時,本文提供英國最近的管制案例,以供參考。


20106月,梅鐸的「新聞集團」也挾著龐大的媒體與資金,計劃於英倫三島再下一城。「新聞集團」已是英國最大的報團、也持有商業電視台股份以及英國衛星電視BSkyB(英國最大的付費電視系統)三成九的股份。這時它又要用80億英鎊(約4000億台幣),購買BSkyB其餘的股份,達到百分百的持股。當時梅鐸來勢洶洶,爭取各政黨支持。 

但面對龐大勢力,英國管制者未立即開放,而是介入調查,甚至做出本併購案違反公共利益的結論。根據英國相關法規(《企業法》與《通訊傳播法》)的規定,媒體併購案應通過「公共利益」的考驗;即是否影響(1)媒體產業的多元性與(2)內容的多元性;以及(3)申請人的適格性(媒體事業所有者的表現應達到《通訊傳播法》中廣播電視服務的標準)。 

據此上述標準,英國通訊傳播局先調查此案是否影響媒體產業與內容的多元性。通訊傳播局蒐集英國媒體產業與閱聽人使用媒體的資料,詢問專家學者與業者的意見,更徵集近六萬份民眾的意見,最後出版《公共利益檢定之報告書》並上網公告。 

在此報告書中,通訊傳播局指出,此併購案恐降低媒體產業與內容的多樣性,違反公共利益,主要的理由有二:第一、併購後BSkyB將不再是獨立公司;而且「新聞集團」將成為英國第一大媒體集團,將拉高進入市場的門檻。因此英國媒體產業的多元性將降低。第二、由於BSkyB還一直提供新聞給其他商營電台;併購後「新聞集團」的新聞將達到各平台。因此英國境內新聞與意見的多元性也將降低。根據此報告,英國政府一度要求「新聞集團」不得控制BSkyB的新聞部門,才能進一步討論併購案。 

NCC應護公共利益

「新聞集團」終未通過檢驗。最關鍵的因素是申請者的適格性問題。20117月「新聞集團」旗下的《世界新聞報》爆發電話竊聽的醜聞,違背英國社會所共享的新聞倫理,引發撻伐,顯然無法通過公共利益的第三個標準,因此不具申請的資格。此時,英國朝野各黨一致要求「新聞集團」撤銷併購案。梅鐸也有自知之明,明白大勢已去,鎩羽而歸。
 
從英國的案例可知,在審理媒體併購案時,獨立機關應是公共利益的守護者。它不應只是在形式上召開公聽會而已,也不能只是被動地依賴業者所提供的資訊。若從英國所建立的指標來看本個案,NCC應深入分析此併購案是否降低台灣傳播產業與內容的多元性。
 
特別是各界關心的,在垂直整合後,旺中集團將主宰新聞頻道之上架與位置,將嚴重影響言論之多元性以及公民接收多元觀點的權益。其次,在申請人的適格性上。已有研究指出旺中媒體一直有大量的政府新聞置入,不只違反新聞倫理,更違背我國目前的管制。NCC更必須深入調查申請者的適格性。
 
長期而言,對於媒體併購案件,NCC必須建立基本的原則。NCC必須建立「公共利益」的檢驗機制,進行調查,公諸於眾,以昭公信。 

作者為台灣大學新聞所教授兼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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