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6日 星期三

【新聞評論】政府媒體 各打50大板(戴智權)

2011年 02月15日 蘋果日報 


衛生署前署長楊志良卸任的最後一天,以衛生署名義向台北地檢署告發7位名嘴和1位醫師違反《刑法》與《傳染病防治法》,開響新春的第一砲。這樣捍衛政策的決心,值得鼓勵,但是卻會引起媒體的寒蟬效應(chilling effect)。長期來看,將使媒體噤聲,對於民主政治的發展,並無益處。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09號解釋揭示,《憲法》第11條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讓人民得以「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政府的告發,真的是「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


 台灣的有線電視新聞頻道,盛行政論節目,對於時政提出意見、彙整民意,並且讓民眾call in提供發聲的管道。這樣的節目,有助於民眾參與公共政策的討論,政府作成決策時,也能藉此聽取不同意見。然而,政府對於上政論節目的名嘴提告,會形成寒蟬效應,將使媒體噤聲,第四權的功能不再。未來還有誰願意提供政府良策?未來還有哪位民眾敢在公開場合發表不同意見?未來還有哪位記者願意撰寫不同於政府立場的報導?如果媒體無法提出迥異於政府政策立場的見解,那媒體還是媒體嗎? 


名嘴應查證再發言


況且,政府政策如果被誤解,政府本來就有諸多管道可以正面迎戰。譬如,舉行記者會。各個媒體的記者都有各自負責的部會,如果衛生署針對新流感疫苗舉行記者會,相信負責跑線的記者,應該不敢「獨漏」。尤其,當時新流感的議題可以搬上政論節目討論,又攸關民眾的健康安全,應該是最夯的議題。衛生署如果要澄清,或者正面迎戰名嘴們的「謬論」,應該不是個難題才對。台灣是個民主多元的社會,政務官應該更勇於站上火線,與民眾溝通想法與思維。


雖然,言論自由必須受到「最大限度的維護」。可是,台灣的政論節目仍然有檢討的必要。既然標榜政策討論、彙聚民意,就應該盡可能地中立,而非選擇特定的藍綠政治立場。


然而,從節目中邀請的來賓、議題的設定及談論的內容來看,多數政論節目在討論公共政策之前,已有定見,甚至呈現一面倒的趨勢。如果真的要達到政策討論的目標,就應該正反並陳,讓不同立場的來賓在節目中交鋒,增加資訊的多元性。


名嘴的發言,也應該善盡查證義務。利用電子媒體發言,影響無遠弗屆。根據傳播學者的研究,許多民眾將政論節目當作獲取資訊的來源。所以,名嘴必須要盡其查證義務,有幾分的證據,就講幾分的話,並且適度地自律。如果有需要,也能讓行政官員與名嘴進行一對一的政策辯論。一來讓真理越辯越明,二來也可以提高收視率,兼顧公益與私益。


除此之外,政論節目邀請的來賓,也應該隨著談論議題的不同而有所變更。現在的政論節目,邀請的來賓重複性甚高。筆者以為,為了提供民眾更多的專業資訊,就應該邀請更多的專業人士才對,讓更多的人透過媒體發聲。舉例而言,新流感疫苗的議題,就應該讓更多的醫界人士現身說法,才會更具有說服力,並且促進理性的思辯。台灣的政論節目,有其優點與缺點,各台正好可以趁「政府告名嘴」一案,檢視自己的節目是否有需要改進之處。如此才不枉《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也才能真正地促進台灣的民主深化。 


作者為公民記者、律師高考及格 


文章來源: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182988/IssueID/2011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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