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7日 星期日

【聲明轉貼】針對凱擘併購案與交易進行中的中嘉併購案(媒改社、媒觀)

本文轉載自:http://www.mediawatch.org.tw/node/1476

媒體改造學社與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聯合共同聲明─針對凱擘併購案與交易進行中的中嘉併購案

此次凱擘併購案與交易進行中的中嘉併購案,均涉及大型金融特許事業與跨媒體集團挾其龐大財力,造成台灣傳媒市場更形集中化的問題。針對目前 NCC處理中的富邦轉投資之大富媒體併購凱擘一案,媒體改造學社與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呼籲 NCC在審理過程中,應嚴謹把關,並確實要求業者資訊透明公開。以下五點原則,特此呼籲:

1.對於金融特許事業(富邦、國泰)與跨媒體集團(旺旺中時集團)因跨媒體併購而進一步擴大其在傳媒市場的支配力量,NCC應從嚴審查,並儘速修法予以必要之限制。

2.對於大富媒體併購凱擘案,NCC應展開是否會導致訂戶數超過三分一的清查行動。同時,未來NCC應要求併購案相關業者之財務資訊必須公開透明,並對資金來源、付款計畫、股權與董監事結構、以及收視戶計算等資訊,做到確實公開。

3. NCC在審查媒體併購案時,除了在形式上審核併購是否違法,更應在實質上,權衡公共利益與市場競爭秩序,評估跨媒體集中的潛在效應。針對近來兩起媒體併購案,應當防止業者經過整併後,因為綜效的利益而做出裁員縮編、傷害工作者權益與專業的舉措;並且亦應要求市場主導業者,對數位化進程有更為具體的規劃與執行。


4. NCC應該建立一套嚴謹且完整的處理併購案審理程序,經由舉辦聽證會的方式,提供充分的時間開放給公民、工作者、相關業者等參與討論,使社會對於併購案,有表達意見之機會。

5.主管機關未來在維護公民傳播權與健全產業發展的目標下,應修法要求業者提撥固定比例的盈餘來改善產業環境、提升影視品質、培力公民近用媒體;亦應思考金融特許事業跨足經營媒體的適切性,以及對於市場主導業者的相關責任要求,並切勿讓嚴禁政府經營媒體的政策走回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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