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6日 星期三

【熱門焦點】儘速推動公視法修法!




針對公視董事長遭到董事撤換,臺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林麗雲等呼籲,董事會爭議再次突顯公視法不足,因此公視主管階層都應儘速推動公視法修法,不要讓公視長久以來的問題,再遭延宕!



 



張錦華指出,根據記者無疆界以及新聞自由之家兩個國際性組織評比,馬政府上台之後的台灣新聞自由不但沒有進步,反而倒退,而外界質疑政府可能干預部份公營媒體人事是主要原因,因此,公視董事長撤換爭議案的處理,必須從制度上找到昭公信的方式,否則又可能再度影響台灣的國際形象,不宜等閒視之。此外,從政府近年來凍結公視預算的舉動來看,也同樣發現公視的制度上存在著嚴重漏洞,成為政治勢力不當介入的管道;公視接二連三的問題,是否也凸顯馬政府的傳播政策模糊或甚至根本不受到重視,因此呼籲政府應該要拿出具體的傳播政策,尤其是公視法的修法應及早完成,否則,政爭延續到媒體,亂象將伊於胡底。



 



林麗雲認為,公視董事會的討論應該公開化、透明化,甚至把董事會會議紀錄公開,讓外界以及內部員工可以明白董事會的願景與理念到底為何,尤其內部員工,更應該有參與公視未來發展討論的權利。



 



而追本溯源,在於公視法修法,乃至於公廣法的立法議題遲遲未遭重視。林麗雲指出,公視法修法關係到公視董事會職權,以及經費來源等關鍵,從公視預算遭到凍結以及此次董事會爭議,都可藉由公視法修法,而達到改善的目的,讓公視的公共性與獨立性,得到真正的發揮。所以,公視往後發展的更好,就應該督促未來的董事會,儘速推動公視法修法,甚至公廣法立法,讓公廣集團更臻完善。



 



林麗雲建議,英國公共電視組織架構較為完善,設有執行委員會,而非董事長制,可避免董事長怠惰而使公視發展遲緩。而在經費來源受制於政府方面,始終是公視以來的難題,張錦華和林麗雲皆指出「收視費」是一條出路,但不易獲得立法推行;目前另一可行方案,就是擴大公廣集團規模,發揮綜效,吸納更多資源,才有機會創造更佳的收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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