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日 星期四

【林麗雲教授時事評論】報業怎麼救?




台灣報業身陷危機



千禧年來,台灣報業陷入危機。在此,危機不是個別媒體公司的營運出了問題,也不是個別媒體人違背新聞倫理。而是,整體報業走到了青黃不接,前景不明的地步。



首先是傳統媒體,無以為繼。自2000年以來,台灣報業走下坡。新報紙(如《勁報》等)退出戰場;老字號(如《中時晚報》,《中央日報》等)熄燈關門。連過去號稱百萬大報的《中國時報》也於2008年轉手賣給財團。舊的生產模式已無法因應新的傳播環境。



其次是新興媒體,尚未成形。網路媒體興起後,公民可以寫稿、發聲,在關鍵時刻的確發揮作用。但是專業新聞的生產,仍需要物質基礎,也就是需要經濟、人力與社會資本等,才能在穩定的基礎上,提供質量並重的資訊。即使《苦勞網》是重要的社運媒體,得到社會肯定,到目前為止募集到了22位特約記者,但以讀者捐助為主,收入有限(20093月的固定捐款近4萬元;單筆捐款近2萬元)(詳參http://www.coolloud.org.tw/node/38145)。到目前為止,新媒體的營運模式,尚未形成。



在此危機時刻,新聞界有集體的焦慮。有志於新聞工作者(不管目標是大眾媒體或是公民媒體)不知出路為何?同樣地,讀者不滿媒體表現,也不知道如何獲取較完整的資訊。



在新聞生產模式有了危機之際,有一個重要的角色缺席了,即國家袖手旁觀。在報業政策(包括整體傳播政策)中,台灣管制者未曾從公共利益的角度出發,也未建立市場秩序。現在媒體出現危機了,政府也還置身事外。



相對地,最近有的國家則嘗試從公共利益的角度,藉由公共介入來協助多報刊存活與新媒體發展。本文即介紹韓國與法國的作法與思維。



韓國寫下新聞產業振興專章



在媒體改革團體的努力下修改報業法。韓國公民團體的改革理念是基進市場途徑,即希望藉由矯正市場結構來促進多元言論的出現。他們主張,當市場不健全,社會上無法有充份的資訊;這時為了確保公共利益與多元意見,必須矯正扭曲的市場結構,包括打破壟斷(如限制產權、有效的公平交易法)與補助獨立媒體。公民團體的努力下,朝野通過修改報業法,要求報社應公開財務、尊重編輯人的自主權以及保護讀者權益。



更重要的是,該法有振興新聞產業專章。在此章中,政府文化觀光部之下成立新聞委員會,並在委員會之下設新聞發展基金(主要來自政府捐助)。新聞委員會的職能包括:提出振興新聞產業計畫與補助報刊(包括全國報、地方報與網路新聞媒體)。主要補助的標準包括: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是否設有編輯室自主的機制,是否成立讀者委員會,以及是否公開財務等。 



        過去三年間,韓國政府補助報業的金額如下。2006年、2007年與2008年,報業基金的預算分別為215億韓圜(約7億台幣)、213億韓圜(約6億台幣)、253億韓圜(約7億台幣),主要用在補助報業(改進製作系統)、網路新聞(如開發公用製作軟體、公用伺服器等)與提供貸款等。



同時,政府出資成立公共的發行機構。目的在於降低報業的營運成本,讓更多報紙可存活下來,也讓(偏遠地區)讀者可買到報紙。該機構為財團法人性質,以降低各報的營運成本,在2006年度,該中心的經費是100億韓圜(約2.8億台幣)。



法國總統提出振興報業方案



法國則一直有公共支持報業的傳統。相對於美、英等自由主義國家,歐陸的社會福利國家一直會介入報業市場,以維持言論的多元。它們認為民主政治需要多元的言論,正如法國大儒托克維爾曾說:「沒有報紙就沒有真正的民主」。



為使報紙能夠健康生存,發揮促進民主和監督政府的功能,提供正確資訊,並鼓勵積極參與政治,法國政府一直補助報業。在直接補助方面,法國政府每年向報紙提供直接和間接資助的款項高達12億歐元(約510億台幣),該款項佔法國日報(dailies)總收入的15%。補助的對象包括全國性與地方報紙,以維持報紙的多元性。



在間接補助方面,法國政府給予各項間接資助。這些間接資助包括:優惠的郵資費率,通信與運輸上的優惠,較低的進口稅,在紙價上漲時政府也會給予暫時性的補助。



        2008年,法國總統沙柯吉更提出振興報業方案。這年,受到網路科技興起和全球景氣萎靡的影響,法國報業面臨危機(如發行量下降,閱報人口流失,廣告收入縮減等)。沙柯吉便召集媒體學者和專家共同研討報業發展策略。會議結果推出為期三年的解救方案,投入6億歐元(約258億台幣)



        該方案為報業開源節流。在開源方面,政府在報紙的廣告開支將比以往多出一倍。政府將為十八歲法國人士免費提供一年份報紙。在節流方面,政府提供以下優惠。例如,上漲派報郵費的協議延緩一年,政府補償郵局的盈虧;其次,政府提供新的減稅項目來補助派報服務和報紙經銷商。再次,政府將派出代表與工會進行協商,降低印刷成本。又次,政府將增加報紙銷售據點。在網路業者部份,政府也將扶植新興的網路新聞業,讓網路新聞業者能享受各類稅務優惠。政府也尊重網路新聞記者的地位,並保障他們的著作權。



他山之石



        如上所述,韓國與法國積極嘗試協助報業發展。他們的政策前提是:媒體的多元性與建全發展是民主政治的基石;因此,國家有責任協助更多類型的報刊能存活下來,短期內「如ok繃一般,暫時先為報業止血」,長期要協助發展出新的營運模式。國家的作法包括:研擬政策、補助、整合公共資源(如公共的派報系統或網路等)。



        在政策執行的過程中,它們也面對質疑,並回應並據以修正作法。首先,有的人懷疑:政府是否會用藉由補助之名來收編媒體。韓國報業委員會的回答是,「在整個補助過程,均做到公開、透明,並建立補助的指標」。其次,有的人建議,除了公共補助之外,政府應面對媒體整體環境的議題。因此,法國總統也不斷與工會談判等。 



化解危機 國家有責



        反觀台灣,此時報業正是危機時刻。傳統媒體,已出現問題。新媒體的營運模式仍然不明。本文呼籲國家不能再袖手旁觀,置身事外,而應從公共利益的角度,提出報業政策(以及傳播政策),包括分析整體新聞產業環境、投入發展基金,讓多元的媒體可存活下來,也讓新型的媒體有發展的空間。如此,才能化解台灣報業的危機。也唯有如此,過去台灣新聞事業發展中累積下的資產(包括人力,專業與歷史傳承等)才能保留下來,並且在現有的基礎上,發展出新的營運模式,邁向新的傳媒紀元。

(與台大新聞所研究生徐慧倫合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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