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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4日 星期六

人脈與新聞:一個社會資本觀點的研究 ──以傑出財經記者與消息來源的關係為例








論文名稱(中文)
人脈與新聞:一個社會資本觀點的研究
──以傑出財經記者與消息來源的關係為例

















研究生(中文)
羅玉潔










研究生(英文)
Yu-Chieh Lo







指導教授
彭文正 ; 
















語文別中文














中文關鍵字
消息來源 ; 社會資本 ; 社會網絡 ; 記者 ; 代理人理論 ; 










英文關鍵字
journalist ; reporter ; agency theory ; news source ; social capital ; social network ; 
中文摘要



中文摘要


久以來,新聞學和傳播學一直以既定的規範框架來看待記者與消息來源的關係。傳統新聞學認為,記者若與消息來源發展出私人情誼,便會威脅到新聞獨立和客觀
性;傳播批判理論則認為,兩者若過從太密,新聞工作者勢將淪為統治階級的傳聲筒,代為複製其階級利益和意識型態。但在實務界中,「人脈」是記者最重要的資
產之一;有了深厚的人際網絡,記者才能夠深入採訪單位、發掘真相,也才可能取得不同於官方說法的訊息與觀點。本研究即以社會網絡與社會資本的核心概念為理
論架構,並輔以代理人理論,探究以下問題:記者的主要消息來源,究竟有哪些型態?記者如何能夠取得獨家或內幕新聞,而不致於被公關手法所欺?在與消息來源
的關係中,記者本身能夠扮演什麼樣的角色?記者若與消息來源發展出私人情誼,會否戕害其專業判斷或新聞中立性?

根據對十位資深及傑出記者
的深度訪談結果,筆者發現:(一)記者和消息來源之間的強連帶關係,有助於內幕或敏感訊息的取得。(二)記者的主要消息來源通常並非高階官員或主管,而是
組織中間層級者;這些人與組織的利益不見得完全一致,亦較有可能基於與記者的交情和信任而向其透露敏感或內幕訊息。(三)公關人員和官方發言人通常也不會
是記者的主要消息來源。(四)記者的另一種主要消息來源型態是所謂的「橋樑」,即在正式結構中身兼數職、或擁有四通八達的人際網絡;這類消息來源往往也能
帶來豐富的訊息。(五)記者本身也可扮演橋樑角色,為採訪對象提供雙向交流,而這也是記者與消息來源之間一種特殊的互惠型態。(六)記者與消息來源之間保
有密切關係,不見得有損新聞中立和新聞倫理,反而可能是利多於弊。這些發現不但挑戰了傳統新聞傳播學對兩者關係持負面看法的觀點,亦回過頭來對社會資本理
論中的某些概念,例如「弱連帶比強連帶更有助於新訊息的流通」、「強連帶不會是橋樑」等論點,作了一些補充與貢獻。

搞關係,玩面子:政治記者化解與消息來源衝突的策略








論文名稱(中文)
搞關係,玩面子:政治記者化解與消息來源衝突的策略
















論文名稱(英文)
Guanxi and facework: Political reporters' conflict resolution strategies against sources.
















研究生(中文)
黃彥翔










研究生(英文)
Yen-Shyang Hwang







指導教授
谷玲玲 ; 
















語文別中文














中文關鍵字
記者 ; 消息來源 ; 關係主義 ; 面子功夫 ; 衝突化解 ; 










英文關鍵字
Reporter ; source ; guanxi ; face-work ; conflict resolution ; 
中文摘要



記者與消息來源之間,隨時都可能出現緊張或是衝突。衝突並不是互動雙方所樂見,過去研究指出,記者為此必須採取諸多採訪與寫作策略,以延續自己的新聞工
作。然而過去的研究在討論種種策略時,其系統性與理論性不足,也沒有處理在華人文化中「人際關係」的特殊性。

本文採用華人關係主義的衝突化解模式來分析記者與消息來源的關係,以彌補既有研究的不足。在關係主義的文化裡,個人和他人互動時,都會先進行「關係判
斷」,也就是要看對方和自己的關係為何,然後再決定要用什麼樣的方式與其互動。而關係主義的衝突化解模式將人際關係區分為「縱向內團體」、「橫向內團體」
與「橫向外團體」,個人在不同的關係類型中,因應衝突的行動也會不同。

本研究發現,在記者與消息來源的互動中,雖然傳統上認為記者應該中立客觀,但他們在不同的人際關係中依然有不同的行為模式。在可能出現衝突的情境中,若雙
方關係為「縱向內團體」,則記者為了保持和諧,會傾向「忍讓」,並且顧對方的面子。若要達成個人目標,完成新聞工作,便會「陽奉陰違」。如果要修補關係,
則是透過「迂迴溝通」的方式。在橫向內團體中,保持和諧的方式是雙方互相給對方面子,做出妥協。由於在橫向關係中,雙方權力沒有太大差異,因此記者若要達
成自己目標,也有較大空間,和對方明爭暗鬥;發生衝突時,則直接溝通,尋求化解。至於在橫性外團體中,平常大家會「敷衍面子」,一團和氣,但若要達成目
標,則可能出現對抗,與對方斷裂。第三人出面調解,則是常見的解決方式。
記者也是「人」,但記者用以處理衝突關係的各種策略,很可能違背傳統上認為的新聞專業倫理。本文用華人關係主義的角度研究記者與消息來源的互動,能夠更貼近真實,這是未來在探討新聞專業倫理時必須思考的面向。

報紙犯罪新聞之報導手法對閱聽人認知與態度之影響研究








論文名稱(中文)
報紙犯罪新聞之報導手法對閱聽人認知與態度之影響研究
















論文名稱(英文)
THE IMPACT OF HOW CRIME NEWS ARE REPORTED IN NEWSPAPERS
















研究生(中文)
蕭憲文










研究生(英文)
Hsien-Wen Hsiao







指導教授
彭文正 ; 
















語文別中文














中文關鍵字
新聞導言 ; 新聞客觀性 ; 媒體審判 ; 犯罪新聞 ; 新聞記憶 ; 消息來源 ; 










英文關鍵字
crime news ; news source ; lead ; news objectivity ; media trial ; news memory ; 
中文摘要



國內報紙犯罪新聞的報導一直以來都飽受批評,尤其近年來各家報社為了搶發行量,在犯罪新聞的處理上特別強調羶色腥,總是以誇張、聳動的寫法來報導犯罪新
聞,不僅可能影響犯罪案件相關當事人的權益,更會影響社會大眾的觀感以及司法制度的運作;然而過去相關的學術研究多以犯罪新聞的文本分析或法律規範的檢討
為主,並未曾針對犯罪新聞的報導手法以實證的方式來加以討論。

因此,本研究的目的乃作為初探性的研究,以瞭解下列三點:一、報紙犯罪新聞中標明權威性的消息來源與否,對閱聽人有何影響?二、報紙犯罪新聞導言中,是否
直接以故事性及特定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手法來描述,對閱聽人有何影響?三、報紙犯罪新聞中,對犯罪嫌疑人不利、中立或有利的報導會對閱聽人有何影響?

本研究採用實驗室實驗法中獨立處理的實驗設計,並採取單純後測設計的方式,操弄三種報導手法(三個自變項)以探求閱聽人在認知與態度層面(即五個依變項:
犯罪嫌疑人之有罪認定、新聞文本之記憶程度、喜好程度、可信程度和人權侵害)究竟受到何種影響,透過2×2×3的三因子實驗設計,以瞭解各自變項對依變項
的主效應和互動效應的影響;本研究以國立台灣大學的學生共336位為研究對象,並以SPSS
11.0為分析工具,運用多因子變異數分析、多因子共變數分析、相關分析、t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Tukey’s
HSD、雪菲檢定和Fisher’s LSD等統計方法來討論。
實驗結果經過統計分析後,作成以下幾點結論:
一、報紙犯罪新聞以不利於犯罪嫌疑人的描述來報導最容易使閱聽人認定犯罪嫌疑人就是真正從事犯罪的人。
二、報紙犯罪新聞在導言中直接以故事性以及特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手法來報導,最容易使閱聽人認為犯罪新聞報導侵害了相關當事人的人權。
三、報紙犯罪新聞在導言中直接以故事性以及特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手法來報導,最容易讓閱聽人記住新聞的內容。
四、報紙犯罪新聞在導言中僅單純報導犯罪案件的類型及說明可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害情狀,最能獲得閱聽人的喜愛與青睞。
五、報紙犯罪新聞以客觀中立的描述比起以不利於犯罪嫌疑人的描述來報導,更能獲得閱聽人的喜愛與青睞。
六、報紙犯罪新聞以客觀中立或以有利於犯罪嫌疑人的描述來報導較容易使閱聽人相信犯罪新聞報導。
七、報紙犯罪新聞的「權威來源之標明」和「犯罪過程之指名性」的搭配組合,對於「新聞文本之可信程度」有不同的影響,亦即當犯罪新聞中標明權威性的消息來源,在導言中也僅單純報導犯罪案件的類型及說明可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害情狀,較能獲得閱聽人的信任。
八、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和媒體使用頻率都帶來了程度不同的干擾效果,尤其性別和年齡最為顯著。
九、
結論:提出一套最佳的報紙犯罪新聞報導手法,即(一)應清楚標明新聞內具有權威性質的消息來源,如警方、檢察官或法醫等,以獲得閱聽人的信任;(二)在犯
罪新聞的導言中,應僅單純的描述究竟發生了何種犯罪案件,並分別描述本案目前可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相關的被害情狀,以獲得閱聽人的喜愛和信任,減低人
權侵害的可能;(三)報導語言的使用應對犯罪嫌疑人保持客觀中立的態度,以獲得閱聽人的喜愛和信任,減低閱聽人對於犯罪嫌疑人的有罪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