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尹智剛/臺北報導
臺大新聞所20周年所慶舉辦的「新聞與民主:創意實踐與公民行動案例研討會」,下午的與會人士橫跨產、官、學界,討論公共新聞的發展模式以及行動媒體對新聞價值的影響,三位在媒體服務的新聞所傑出所友則在最後提出新世代媒體工作者該如何發揮專業能力,實踐自己的理想。
打造公共新聞價值與模式
你──就是媒體,就是新媒體世界的主角。傳統新聞在民主社會的功能、價值、產業已面臨劇烈挑戰或變遷。
時間:10/28(五)下午13:00~17:00
地點:新聞所103
議程詳見:台大新聞e論壇--八八重建新書《大武山的歌聲》發表座談會
卓新論壇:讓事實攤開在陽光下---我們需要好的調查報導 | ||
時間 | 06/03(週五) 13:50~16:10 | |
地點 | 台大新聞所 | |
當日活動議程 | ||
時間 | 活動 | 備註 |
13:50~14:00 | 入場 | |
14:00~14:30 | 第十屆卓越新聞獎暨曾虛白先生新聞獎獎勵辦法公布記者會 | 主持人: 胡元輝(卓越新聞獎基金會董事長) 陳申青(曾虛白先生新聞獎基金會董事長) |
14:30~15:40 | 卓新論壇 | 主持人: 胡元輝(卓新獎基金會董事長) 與談人(依筆畫排列): 朱淑娟(獨立新聞記者、卓越新聞獎得主) 林照真(交通大學助理教授、前調查報導記者) 陳清芳(中央社資深記者) |
15:40~16:10 | 現場提問與討論 | |
主辦單位 | 卓越新聞獎基金會、數典計畫「建置新聞倫理與勞動權資料庫」、台大新聞所、台灣新聞記者協會、中央社 | |
協辦單位 | 媒改社、傳學鬥 | |
卓新論壇:從日本複合式震災 談如何強化台灣災難新聞報導? | ||
時間 | 4/14(週四) 14:00~16:00 | |
地點 | 台大新聞所 | |
當日活動議程 | ||
時間 | 活動 | 備註 |
13:50~14:00 | 入場 | |
14:00~14:10 | 主持人開場 | 主持人: 張錦華(卓新獎基金會董事、台大新聞所教授) |
14:10~15:30 | 從日本複合式震災 談如何強化台灣災難新聞報導? | 與談人(依筆畫排列) ●卓亞雄(聯合報特約主筆) ●許瓊文(政大廣電系副教授) ●黃明明(公視製作人) ●楊樺(TVBS國際新聞中心主任/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環境教育研究所博士生) ●羅慧雯(世新大學傳播管理系助理教授) |
15:30~16:00 | 現場提問與討論 | |
主辦單位 | 卓越新聞獎基金會、數典計畫「建置新聞倫理與勞動權資料庫」、台大新聞所、台灣新聞記者協會、中央社 | |
協辦單位 | 媒改社、傳學鬥 | |
Posted 2011/02/16 公共電視 聲明
公視新屆董監事選任歷經兩次審查會議仍是難產,使原已於去年12月3日任期屆滿的現任董監事必須繼續「看守」。公視拖延選出新屆董監事雖有前例可循,但均不如本次拖延之久、僵持之深,甚至還衍生經營管理團隊一換再換的情事,光怪陸離之處固讓人搖頭,荒腔走板之舉更令人氣憤。
國外公視董事會改組出現爭議亦非新鮮事,但體制成熟國家多能在舊輒中找到解決問題的新方法,涉及爭議的各方亦多能從爭論中達成協議。以英國正進行中的BBC董事長選任為例,被視為最熱門人選的香港末代總督彭定康,即因其在目前聯合執政的保守黨經歷及與首相卡麥隆的關係,遭到在野工黨質疑。工黨負責此一事務的影子內閣議員列維斯甚至鄭重致函文化部長杭特,希望由超黨派的國會選任委員會參與遴選,對文化部所組評選小組最後推薦給部長的兩位候選人進行公開面談。
英國公視BBC董事長的選任,從公開接受各界申請,到評選小組進行面談,再推薦兩人給部長選擇,以及首相將最後名單交由女王任命為止,均無國會的參與。工黨此次提出國會參與之議,理由是降低選任過程的政治性,維持BBC應有的獨立性,不過此議立即遭到保守黨的反對,杭特直指工黨在位13年都沒有改變此一選任程序,為何現在要做此提議?其實此議並不倡始於今,國會早在幾年前就提出參與審查的方案,杭特本人也曾經提出國會參與的構想,不過政治論辯是一回事,選任作業仍按既定程序進行,不受任何阻礙。
反觀我國公視董監事的選任,延宕數月不談,甚至看守性質的現任董事會還動作連連。根據媒體報導,董事會最近計畫換代理董事長,調整公、華視代理總經理,公視網站更已正式公告,進行公開遴選總經理的作業,理由是「第五屆董事會之審議程序未有進展」,及讓「公視基金會正常營運」。但外界對此事的解讀卻是,執政黨根本不打算好好調解新屆董監事的選任爭議,於是乎逕將「看守階段」當成「正常時期」,直接進行下一階段的人事規劃。
公視新屆董事會的選任已不容再做拖延,看守性質的現任董事會更無權進行重大決策,否則公視將失去殘存的公眾信賴,作為公視真正主人的公民更不可能坐視亂象於不顧。因此,我們要強烈呼籲:
一、 除非有正當理由,並公開對外說明,否則屬於看守性質的現任董事會應避免涉及長期方向調整的經營決策,因為這不僅與職權分際有所不符,亦可能造成員工的情緒浮動。
二、 對於媒體報導董事會指責管理團隊中有人行為不檢,違反職務倫理,此為公共媒體之大忌,是否屬實,應即徹底調查並有所交代,以示負責並釋外界疑惑。
三、 負責提名公視新屆董事會的行政院不應任令審查小組僵局無解,應誠意溝通,認真協調,若無法得到審查委員多數共識,即應提出新名單以供審查;反之,反對黨推派的審查委員亦不應堅持現任董事全部不得續任,而應就人論人,否則徒留雙重標準之譏,亦須負公視紛亂之責。
四、 亡羊補牢,後續審查程序應予公開(形式可議),否則外界不明所以,審查委員亦必須面對各式各樣的指控,此不僅對認真論理的審查委員不公,亦不符公視為公眾所有的基本要旨。公視既非某一政黨的公視,亦非某個機關的公視,更非個別人士所有,請朝野政黨與審查委員立即還公視於公眾,以公開、公正及透明的精神,儘速完成公視董監事的選任作業。
(本文作者胡元輝為公視前總經理,羅世宏為中正大學傳播學系主任,管中祥為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本文轉自:http://www.mediawatch.org.tw/node/1525
「北風北、連莊!」大年初二的晚上,一年難得放肆的日子,華光社區小巷子裡,邱家一家圍著方桌,打著小麻將,「外面怎麼有焦味?」,邱家兄弟探出頭去,「燒起來了!」,巷子的斜對面,一棟已經8、9年沒有人住的舊眷舍,牆外堆放的木頭、竹子,上面竄出火苗。
大年初二深夜的一場火,驀地照亮一個破敗社區的 夜空。攝影:陳志源
「看起來不嚴重」,邱家老大說,「走!先出去把火滅了,等等再來繼續連莊!不能賴的喔…」,另外一邊,隔著三四間房子的李先生也來了,看到火起,三個人七手八腳的把早就準備好在巷口的大型滅火器推了過來,一下子就把火滅了,邱家老大從舊眷舍的窗戶,向裡一望,整個人嚇傻了,「裏面怎麼全是火?」
「糟糕!不行了!」,大家馬上高聲叫喊,讓左鄰右舍趕快逃生,李先生快步跑回家裡,才剛抽出個裝著證件的抽屜,房子就已經捲進了大浪一樣的火裡…
一把火燒出法務部的大學問
2月11日,華光社區的臨水宮擠滿了人,小小的廟裡面坐滿了受災戶,廟外頭,不時有沒有受災的居民來來往往佇足關心著。
讓居民感到寒心的公文:(上)不管合法非法,所有住在職務宿舍裡的人,今年六月底以前,一定要搬走,以及(下)要求火災受災戶不可以重建、修繕房屋。
由市議員召開的災後協調會,救助、水電、垃圾清運…拉拉雜雜的大小事情一堆,而居民最關心的,莫過於「到底可不可以修房子、讓我們住回來」這件事情了。台北市建築管理處說,除了4戶判定全毀不能修繕之外,其餘住戶都可依修繕規定,以建築物原面積、不增高擴大為原則修房子;違章建築歸建管處管,連他們都沒有意見了,先前在社區裡到處貼公告要災民不可以修繕房子的法務部,可就尷尬起來。自稱不能代表「整個」法務部的台北看守所總務科科長蔡俊宏換上比較低調的態度說,如果是眷戶,「自費修繕」他不會干預,不過要提醒住戶,房子都快要拆了,還要花錢修,划不划得來。而先前台北看守所的公告,說會觸法什麼的,那是針對「違建戶」說的,他還是要提醒違建戶「不適合」修房子。
土地,是國有的,由台北看守所管理。而失火的17間房子裡,有11間歸台北看守所管,裡面有5間眷戶、4間違建戶、2間已經回收的眷舍;而5間眷戶裡面,有2間是合法的、3間是不合法的,至於6間不歸台北看守所管的房子,它們又分別歸高等法院、台北地方法院、高等檢查署和法務部本部管…蔡俊宏翻著手上的清冊絮絮地說著。
原來一把火可以燒出那麼大的學問。
80幾歲的任老先生,顫抖著撐著拐杖站了起來,眼前這個三十來歲在法務部工作的的年輕人,不就是50年前的自己嗎?要是依蔡俊宏手上那本「生死簿」,任老先生是「合法住戶」,房子是法務部配給他的,現在失了火,居然是這樣一個冷血的態度,身旁的女兒任小姐擔心爸爸太激動連忙將他扶出會場,任小姐離開前不忘轉身痛罵台北看守所有時間張貼禁止違建戶修繕的公告,卻連慰問的時間都沒有。有居民說,他的確擔心重建心血化為烏有,但還能怎麼辦呢?也有居民指著自己的衣服表示,這就是他僅有的財產了。
「我的寒假作業都被火災一把燒光了!」下禮拜就開學的錢家小朋友半愁半喜地說著,相較於孩子的單純,大人的憂慮可就深了。在華光社區成長的錢家大姐說,這次火災將她小時候的房間燒得只剩下牆,初二那晚,80幾歲錢家奶奶一家人恰好到她家吃飯,所幸逃過火劫,現暫住於錢家大姐的木柵住處。即便北市府安排受災戶住進永平國宅,但每月12,000的租金對已經一無所有的災民來說,負擔實在太大,於是多數居民像錢家一樣尋求親朋好友幫忙,或自己出錢住旅館。火災發生到今天已經超過一個星期,居民們盼望快快結束流浪般的生活,早日搬回華光社區。
火啊,火
失火這件事,和「拆遷社區」總是連在一起。對華光來說,「失火」已經成為生活的一部份,大大小小的滅火器,是社區最「潮」的擺設,「那邊、那邊、那邊、那邊…都失過火」哪個居民都可以跟你說起一大串失火的故事。
當然,有這些故事的,不只是華光社區。
重要拆遷戶失火災事件(製表:陳寧)
| 案例 | 失火時間 | 事件概要 |
| 康樂里 | 1997年3月3日晚間至4日凌晨 | 位於林森北路、京華酒店旁的「康樂里」,原為日治時期的日人公墓。1949年國民政府遷台後,無處安身的榮民與眷屬,於此地建屋居住。預定拆遷日前夕,連續發生六起火警,燒毀135戶民宅。雖有抓住一名嫌疑犯交給警方處理,警方將其帶回偵訊後,認為罪證不足而飭回。 |
| 內湖快樂村 | 1998年3月15日 | 阿美族人,以簡易建材蓋房子居住,稱為「快樂村」。市政府認以公共設施不便、生活環境惡劣為由,著手規劃遷村方案。火災後,市長陳水扁立刻指示國宅處處理安置事宜,最後釋出東湖國宅的C、E兩基地,用來安置「快樂村」村民。 |
| 汐止花東新村 | 1997年 | 阿美族人於汐止白匏湖段國有土地內,以木板搭建簡易房屋棲身。1990年間,該地被規劃為高鐵汐止調車場用地,有關當局開始研擬遷村。火災燒毀16戶住宅。1998年2月,總統李登輝前往視察,並指示成立專案小組,協助「拆遷安置」。2000年,安置住宅完工,近半數住戶入住。目前住戶仍與政府協商「以租代購」方案。 |
| 蔡瑞月舞蹈社 | 1999年10月30日 | 1994年,為配合捷運系統行控中心興建,北市府要求拆屋還地。在藝文界發起搶救行動後,市長陳水扁承諾保留。1999年,都發局希望在原址興建16層高藝文大樓,再度發出拆除令。藝文界再向市長馬英九請命,市府宣佈將其指定古蹟,市議會正式通過後四天,舞蹈社大火,建築物幾乎付之一炬。警方後來公佈監視器畫面,表示有兩名男子縱火,但至今並未破案。 |
回顧過去幾起拆遷、改建的案例,總是會有那麼一把火,讓諸多懸而未決的爭議,通通成了配角。
如內湖的原住民聚落「快樂村」、被劃為高鐵機廠用地而必須遷村的汐止花東新村,原本就是木板搭建的聚落,「易發生火災」、「有公共安全之虞」,也一向是有關當局想要拆遷這類都原聚落的「官方說法」。而後來這兩個聚落,確實都發生火災,使居民在政府「加強輔導、安置」的政策下,搬離原居地。此外,被劃為十四、十五號公園預定地的康樂里,以及預定要打造成國際藝術村的公館寶藏巖,則分別在拆遷預定日期前夕,遭遇祝融之災。
但最離奇的案例,莫過於「蔡瑞月舞蹈社」。自1994年起,歷經藝文界數年的奔走、搶救,這座因為台北捷運工程、都市更新計畫,兩度瀕臨強拆的歷史建築,1999年10月26日才剛正式被列入市定古蹟,30日凌晨就遇上大火,付之一炬。儘管警方公佈了縱火嫌疑犯的監視器畫面,但燒掉的,早已回不來…
你跟我說沒有人放火,我不信!
「消防局最好不要跟我說是電線走火」,一位居民指著舊眷舍早已經拆走的電錶遺蹟說,「我們大家都在這裡走來走去的,也沒有人放鞭炮」,另一位居民指著牆上的一個洞說,「我每天都把腳踏車停在這裡,從來沒有看到過這個洞」,「你看,這附近,都沒有被燒過的痕跡,這一塊地方的火根本不大,這個洞,絕不是被燒穿的」、「你跟我說沒有人放火,我不信」。
誰也不是火場鑑識專家,不過,每個人都振振有詞,「這啊,一定是有人在這裡鑿了一個洞,然後把汽油丟進去,點火」。如果有人告訴他們,這場火,是出於一個意外,大概不會有人相信。在華光,街頭巷尾處處放著大大小小的滅火器,等待著一場場的火災。
「我們現在都得抱著滅火器睡覺了。」家被燒了一半的錢先生說,他指著火場兩頭的巷子說,「這兩邊都是死巷,分別大概都住了二、三十個人,裡面有老人、還有殘障者」,那是老天爺垂憐,火沒有朝死巷去,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誰來放火
11號的協調會上,大安分局偵察隊出乎意外地宣佈了一個消息,抓到縱火的嫌疑犯,並且已經送到地檢署了。「就是一個普通人,沒什麼動機啦,有縱火前科,大概喝醉了酒」偵察隊警員說得諱莫如深。
聽起來,是有人放了火,那麼這是一場蓄意的縱火案嗎?或者,這個問題得這樣問:誰可能從火災裡得到好處?既然華光的開發案,被認為是「圖利建商」,那,放火的是建商嗎?
失火的區域,是社區裡「違建戶」密集的地區。這幾年來,有一間專門在處理都市更新的「巧洋實業」,一直在與這些「違建戶」斡旋著。依據《都市更新條例》,如果建商在都更計劃裡有對「違建戶」安置或者補償的話,可以得到容積率的獎勵。
巧洋之前承諾給「違建戶」一坪地一萬塊的補償,之後不管是原地或易地重建,住戶可以用市價九成向巧洋買房子,換取的條件,就是在拆遷的時候,不可以有異議,說實在,條件並不吸引人,但是,透過這種協議,未來如果巧洋成為「都更實施者」,就可以取得容積獎勵。也就是說,目前看起來,巧洋和「違建戶」的利益是綁在一起的。
2009年7月14日北市都計會審議通過華光「都市計劃主要計劃」,同年8月10日,報內政部核定。在中央政府方面,由內政部把「華山中央合署」以及「華光社區」的主要計劃併案,目前還在內政部都委會審議,也就是說,連「主要計劃」都還沒有確定,更不用說「細部計劃」、「劃定都市更新範圍」這些流程,理論上,這個案子還沒有「都更實施者」,也就是沒有「建商」在裡面。而巧洋和居民的斡旋,也只是期待增加將來拿到這個案子的籌碼。
在沒有具體利益的前提下,建商是不是有動機去放火,居民的態度是保留的。
法務部急著把人趕走
如果要以「動機論」來看,有一個單位,就算不是放火的人,「失火」這件事情對它來說,是有利用價值的,那就是法務部。
一年以前,去年1月6號,行政院召開「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1]」第二次的會議,由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主持,會中財政部說明華光與華山的計劃,在報告中,財政部特別強調「華光社區現住戶之處理,由司法院及法務部儘速辦理」。在嚴重的國家財政危機下[2],這一個由行政最高層組成的跨部會小組,目的是提高(國有)土地利用價值,處分部份高價值土地,「所得挹注建設所需經費」。而為了達成這樣的目標,活化作業並要求各單位要對執行情形「督導並且列管」。
作為法務部的上級,行政院的態度只有一個「快!快!快!」,對於華光社區土地的管理者法務部來說,壓力是從「天」而降的,這幾年下來,法務部用盡了它所擅長的辦法,對住戶提起訴訟,求償「不當得利」、要求拆屋還地,最近的一次,在今年1月4號,行公文要求社區裡「職務宿舍」的住戶,不管合法非法,必須在6月1號前全部搬遷,這個動作,當然引起住戶的反彈,而在1月27號,直接找上行政院陳情。
「國有土地清理活化小組」第四次會議的決議:
在這一次會議中,財政部提出的「安置方案」:
居民與政府的耐力戰 以及財政部的天平
去年4月23日,行政院再召開「國有土地清理活化小組」第四次會議,會中財政部曾經提出一個原地或者易地重建的方案,計劃以「現金補償為主、重建安置為輔」的方案,相關費用由國有財產局開發基金籌措支付,財政部並且分析,以目前訴訟收回土地、將面臨住戶的抗爭,所耗費的經費和時間來計算,似乎提出一個這樣的方案比較經濟,會中並決議不管是什麼方案,要儘速辦理。不過,律師李宜光表示,這個方案,在去年年底選舉之後,就已經沒有了,李宜光說,這幾十年來,關於華光拆遷的各種安置方案,也不知提出了多少,但是在去年選後,一切卻都打回原點,他認為,這是執政黨在「騙選票」。
不過,如果依照財政部在「居民抗爭」的經濟成本計算,在法務部一天天施壓、把社區居民分化成合法眷戶、非法眷戶、介在合法和非法之間的眷戶、違建戶…造成居民利益與意見難以整合,影響抗爭的力量,在實力消長下,使得天平又倒向「硬幹」的的那一邊。這一場耐力戰,究竟誰可以取得更多的戰果,對於華光社區居民來說,是莫大的考驗。(資料摘自2010/4/23「行政院國有土地清理活化小組第四次會議」會議記錄)
而最讓住戶感到憤怒的,是對於這許多過去的同僚,法務部從來不曾手軟過。受災戶說,在火災發生後,不管是市政府、民意代表,或者慈善團體都立刻表現了關切、慰問,但是法務部從頭到尾不聞不問,這也就算了,在2月9號的晚上,還神不知鬼不覺地,到火場附近張貼公文,要求受災戶不可以再搭違建,連修繕這些破損的房屋都不可以。雖然,在11號的協調會上,到場的台北看守所態度稍微放得軟了些,不過冷冰冰的臉上,明寫著「快滾!」兩個字。
當然,沒有人敢說是火是法務部放的,而即便這一次警方用讓人驚異的速度就宣稱抓到了縱火嫌犯,但是無論誰將指出真相,也都無法解開在每一個人心裡的謎團,而更重要的,其實也不是這偵探式推理的劇情,而是存在華光,乃至所有面臨拆遷爭議居民心裡面的恐懼,這種恐懼,是「迫遷」的最佳武器。
這樣的事情,在這樣的國家裡,一直、一直、一直,重複上演。
大火燒透了老家的屋頂,天光灑下,流過檜木的台階。2011,台北華光,台北華爾街。攝 影:孫窮理
2011年 02月15日 蘋果日報
衛生署前署長楊志良卸任的最後一天,以衛生署名義向台北地檢署告發7位名嘴和1位醫師違反《刑法》與《傳染病防治法》,開響新春的第一砲。這樣捍衛政策的決心,值得鼓勵,但是卻會引起媒體的寒蟬效應(chilling effect)。長期來看,將使媒體噤聲,對於民主政治的發展,並無益處。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09號解釋揭示,《憲法》第11條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讓人民得以「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政府的告發,真的是「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
台灣的有線電視新聞頻道,盛行政論節目,對於時政提出意見、彙整民意,並且讓民眾call in提供發聲的管道。這樣的節目,有助於民眾參與公共政策的討論,政府作成決策時,也能藉此聽取不同意見。然而,政府對於上政論節目的名嘴提告,會形成寒蟬效應,將使媒體噤聲,第四權的功能不再。未來還有誰願意提供政府良策?未來還有哪位民眾敢在公開場合發表不同意見?未來還有哪位記者願意撰寫不同於政府立場的報導?如果媒體無法提出迥異於政府政策立場的見解,那媒體還是媒體嗎?
名嘴應查證再發言
況且,政府政策如果被誤解,政府本來就有諸多管道可以正面迎戰。譬如,舉行記者會。各個媒體的記者都有各自負責的部會,如果衛生署針對新流感疫苗舉行記者會,相信負責跑線的記者,應該不敢「獨漏」。尤其,當時新流感的議題可以搬上政論節目討論,又攸關民眾的健康安全,應該是最夯的議題。衛生署如果要澄清,或者正面迎戰名嘴們的「謬論」,應該不是個難題才對。台灣是個民主多元的社會,政務官應該更勇於站上火線,與民眾溝通想法與思維。
雖然,言論自由必須受到「最大限度的維護」。可是,台灣的政論節目仍然有檢討的必要。既然標榜政策討論、彙聚民意,就應該盡可能地中立,而非選擇特定的藍綠政治立場。
然而,從節目中邀請的來賓、議題的設定及談論的內容來看,多數政論節目在討論公共政策之前,已有定見,甚至呈現一面倒的趨勢。如果真的要達到政策討論的目標,就應該正反並陳,讓不同立場的來賓在節目中交鋒,增加資訊的多元性。
名嘴的發言,也應該善盡查證義務。利用電子媒體發言,影響無遠弗屆。根據傳播學者的研究,許多民眾將政論節目當作獲取資訊的來源。所以,名嘴必須要盡其查證義務,有幾分的證據,就講幾分的話,並且適度地自律。如果有需要,也能讓行政官員與名嘴進行一對一的政策辯論。一來讓真理越辯越明,二來也可以提高收視率,兼顧公益與私益。
除此之外,政論節目邀請的來賓,也應該隨著談論議題的不同而有所變更。現在的政論節目,邀請的來賓重複性甚高。筆者以為,為了提供民眾更多的專業資訊,就應該邀請更多的專業人士才對,讓更多的人透過媒體發聲。舉例而言,新流感疫苗的議題,就應該讓更多的醫界人士現身說法,才會更具有說服力,並且促進理性的思辯。台灣的政論節目,有其優點與缺點,各台正好可以趁「政府告名嘴」一案,檢視自己的節目是否有需要改進之處。如此才不枉《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也才能真正地促進台灣的民主深化。
作者為公民記者、律師高考及格
文章來源: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182988/IssueID/2011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