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近/採訪報導 呂伊萱/攝影
作家馮光遠受邀至臺大新聞研究所分享訴訟經驗。
「台灣民主價值建立在言論自由,看似不重要,但對你我生活影響非常大,而我就是用搞笑的方式去捍衛。」作家馮光遠受邀到臺大新聞所演講,揭露其嘲諷筆法下的嚴肅初衷。近年屢因嘲諷時政而遭控告的馮光遠強調,自己完全不畏懼坐牢,倒是希望透過法院判決,界定台灣言論自由的尺度。
馮光遠回顧,在2008年以前,執政者對於言論自由都很容忍,他以搞笑方式評論無數政治家,未曾因為寫作而惹上官司。直到立委李慶華告他開始,到現在已經累積七個官司。馮光遠說,2009年李慶華因為一則諷刺漫畫,而告馮光遠妨礙名譽,開啟他的第一個官司。雖然訴訟最後不起訴,但「至少我人生也上過法院」,馮光遠自我解嘲,不改幽默本色。
馮光遠表示,台灣在民主抗爭最艱辛的那段時間,在美國生活悠哉,覺得自己對台灣民主沒什麼貢獻,除了寫作批評以外也沒做什麼,或許坐一次牢才會改觀。也因為這個觀念,馮光遠說「自己完全不畏懼坐牢」,他認為這樣的心理準備也是一種向民主前輩致意、捍衛台灣民主的方式。
因諷刺寫作或漫畫,馮光遠陸續被前新聞局公務員郭冠英和立委吳育昇告上法院,最後都是不起訴。馮光遠說,吳育昇撤告讓他很生氣,因為他想藉著訴訟,以界定台灣的言論自由的尺度,是否能夠接受嘲諷的寫作手法;如果最後自己敗訴,代表在台灣不能擁有這樣的說話方式。
馮光遠拿著被告的漫畫和同學說明夢想家案的訴訟經過。
馮光遠最近備受外界關注的涉訟案件,起因於「夢想家案」。針對建國百年國慶晚會《夢想家》音樂會龐大花費,馮光遠在《壹週刊》刊登「夢想性」漫畫,也在部落格為文評論,兩度遭盛治仁控告誹謗。
「夢想性」漫畫中接受性服務的「主委」角色以及馮光遠部落格提及「姓陳的小妹大」,遭盛治仁控告損害他及某知名陳姓媒體人的名譽。馮光遠強調,漫畫中沒有指名道姓,「是盛治仁自己對號入座,若漫畫中主委是他,試問對話的女子是誰?」以不指名道姓的手法嘲諷時政,到底能不能經過司法檢驗?馮光遠說,「希望這次盛治仁可以撐久一點」。
馮光遠和同學分享歷次訴訟經過,台下同學笑成一片。
馮光遠5月8日至臺大新聞所「新聞與法律」課程分享訴訟經驗,他詳細描述每起訴訟案的經過,還穿上因吳育昇案件出庭的衣服模擬當時情況,引發台下笑聲不斷。最後,馮光遠詼諧中不忘嚴肅,「我們今天做為一個文化人和知識份子,有太多事情需要堅持,如果不堅持,這個國家有所本的東西就會潰散」,他勉勵新聞所同學,「如果覺得自己沒有做錯就應該堅持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