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9日 星期四

【新聞講座】卓新論壇——調查報導 讓事實攤開在陽光下

朱淑娟
獨立記者朱淑娟3日於卓新論壇表示,調查報導在適當時機下是促進社會改變的力量。(攝影/鍾心怡,圖說/陳佳君)

記者鍾心怡/台北報導

卓新論壇今日(6/3)於台大新聞所舉行,此次以「讓事實攤開在陽光下──我們需要好的調查報導」為題,由卓越新聞獎基金會董事長胡元輝主持,邀集專家學者、專業記者、獨立媒體人共同與談。

到底什麼是調查報導?與一般新聞報導有何不同?交大傳科系助理教授、前調查報導記者林照真闡述西方媒體所下的清楚定義:調查報導是由記者主動調查,針對企圖掩飾資料的有權者,或足以影響公共利益的可疑者為調查對象。因此,侵害個人隱私、誹聞等事件,並不在其範疇內。

去年(2010)囊括三大卓新獎項的獨立記者朱淑娟,以自己親身經驗為例,她點出台灣媒體制度下記者配有固定路線、地域,從事調查報導不但有同行踩線的疑慮,媒體組織與新聞工作的時間壓力,也讓記者難以長期追蹤同一議題。




兩年前離開報社的朱淑娟認為,比起體制內記者,獨立媒體人更能突破時空限制,不論藉平面或電子媒體,長時間耕耘議題才能從脈絡中看到更深的層面;機緣對時,還可能促成社會一些影響與改變。

至於執行調查報導的困難,從事調查報導多年、中央社資深記者陳清芳認為,現有法律未能給予記者應有的保障、報導缺乏露出的平台之外,資料取得上也常遇到阻礙。然而,她也提及過去經驗中,調查報導消息來源不見都是秘密資訊,許多是從政府公開資料中找出線索,因此記者具備問題意識、抽絲剝繭的能力才最為重要。

中天新聞調查中心崔企川主任對此提問,畫面的取得是電視新聞執行調查報導困難之處,就算取得順利也恐有道德爭議。

林照真回應,記者執行調查報導是為了維護公共利益,在沒有其他方法的情況下,喬裝身分甚至使用針孔攝影機是可被允許的;而商業媒體的競爭環境,實則應有利於發展調查報導。她以《壹週刊》「國安密帳」一期大賣三十萬本,創下該雜誌有始以來的銷售紀錄為例,鼓勵報老闆可多耕耘調查報導策畫。

卓新獎基金會同時也宣布本屆新增「平面媒體類調查報導獎」及「電視類調查報導獎」兩大獎項。胡元輝表示,美國媒體即使在商業壓力的衝擊下,業界與學界仍重視調查報導的傳統訓練與傳承,但台灣尚未建立一套完整系統。藉相關獎項的設立,胡元輝鼓勵記者從事調查報導,期許在奠基調查報導的傳統上做出貢獻。

合照

由左至右,與談人為陳清芳、林照真、胡元輝、朱淑娟。(攝影/鍾心怡,圖說/陳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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