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7日 星期日

【聲明轉貼】公共電視第五屆董監事會提名審查程序 對行政院、立法院與所有潛在被提名人提出幾點呼籲(媒體改造學社)

本文轉貼自:http://www.twmedia.org/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643

公共電視第五屆董監事會提名審查程序即將展開。基於過去一年多來第四屆董事會發生多起治理爭議,公共廣電媒體發展陷入困境,亟待導入正軌,以符合公民社會之殷殷期盼,本社在此對行政院、立法院與所有潛在被提名人提出幾點呼籲:

一、過去第三屆以來之董監事提審程序,民進黨、國民黨政府均未能落實公共電視法之精神,本社已多所批評,此次不厭其煩再次提醒,切勿重蹈覆轍。過去的重大缺失包括:

(一)行政院的董事提名過程草率。未見行政院向公民社會公開徵詢或徵求人選,亦無提供被提名人之資格與代表性的說明,甚至有被提名之當事人事前不知情之前例。

(二)審查委員資格不符。第四屆董事審查委員名單中,竟有多名現任立法委員,不符公視法「社會公正人士」之規定。

(三)審查過程倉促且不透明。提審作業缺乏公開程序,以致公民社會無從瞭解被提名人對公視問題之瞭解以及對公視治理之政見為何,進而無法對董、監事上任後之表現有效監督。行政院、立法院相關負責人士究竟是繼續麻木不仁,抑或願意藉此次機會修正過往缺失,立下良善典範,本社將持續高度關注。




二、國民黨執政之後,除了修改單一法條增加公視董事會人數,補進多名新任董事外,攸關公視長遠健全發展的必要條件----公視法整體修法與必要經費挹注----等兩方面,幾無建樹,不僅徒增外界「政治鬥爭、干預媒體」的批評與疑慮,也讓人懷疑其推動公共媒體發展的誠意和決心。因此本社呼籲行政院在進行本屆董監事提審過程時,應一併提出公視修法以及公視改革的計畫和時間表,供社會檢驗和監督。

三、依照公共媒體之精神,董事不是政黨或政府之代表,也不是單純的專業人士或社會清流,董事就是全體公民之代表,應負責監督公視是否善用全民資產、達成公民社會賦予之任務。本社呼籲所有潛在的董事被提名人,應有此身份和責任之體認,如若行政院和立法院持續無能實現、甚至危害公視之長遠發展與任務達成,亦能以公民社會福祉為念,勇於建言爭取,甚至知所進退。

最後,本社並向所有關心公視發展的公民朋友呼籲,公視確實是改善我國媒體環境的一項關鍵。儘管公視至今表現未盡如人意,各種政治干預或內部亂象令人失望,但這主要都是因為政策、資源和治理條件不良所造成的,而不是公視這個制度本身理念的問題。我們也不要忘記,公視內部仍有許多兢兢業業、戮力從公的員工,需要我們打氣和支持。公視是屬於我們全民的,我們每一個人(包括公視員工)都有責任亦有權利對公視發展提出我們的意見,並要求行政院、立法院和公視董事會重視和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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