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3日 星期二

【新聞大剪刀】部落客置入性行銷、數位匯流發展方案、農藥節目廣告化

【2010/7/1 部落客=記者? 置入性行銷論戰】
自由時報報導,消基會指出,部落客接受廣告商贊助,在個人部落格上大力推薦商品,已屬薦證式廣告,若發生廣告不實情形,應該依公平交易法處五萬到二千五百萬元罰鍰,並與業者負連帶賠償責任。

報導刊載,政大廣電系教授黃葳威指出,部落客推薦商品涉及廣告及網路管理,屬於跨部會問題,公平會及NCC都不該迴避責任,她認為公平法目前只規範實體廣告,應該擴大規範虛擬世界的廣告。

聯合報則在7月1日報導,消基會表示,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去年修正「廣告推薦與鑑定使用管理指南」,規定部落客若是收取酬勞或類似酬勞而撰寫見證文章,就視為產品宣傳,未依法揭露與業者之間的關係,最高可罰一萬一千美元。

報導指出,消基會副董事長蘇錦霞表示,部落格薦證文僅在文章內夾雜「廠商提供試用」等文字,若網友沒到文章分類搜尋,不易發現這些推薦文被歸類在「廠商合作文章」、「廠商邀稿」等分類,文章內更不會提到「廣告」二字,消費者難以判別。

台灣醒報則報導,針對消保會日前擬針對知名部落格中的「置入性行銷」文章開罰,部落客李怡志順勢提出「部落客應迴避誘利」,再為不平靜的部落圈投下一顆震撼彈!有部落客抨擊部落客未向讀者收費,雙方關係「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也有部落客指出,部落客應秉持「誠實」原則,尊重讀者權益。

李怡志認為,在「吃人嘴軟、拿人手短」的普遍認知下,部落客應以專業記者自許,遵守「迴避利益的原則」,拒絕公關公司或廠商的邀約。他也以美國紐約時報對此的嚴格規範為例,「人家這樣都可以辦媒體了,部落客卻撐不起一個部落格?」對以「維持運作」理由的部落客表達高度質疑。




不過部落客DearJohn則對李怡志的言論不以為然,重砲抨擊「把部落客和記者混為一談是錯誤的。」他單刀直入提出質問,「記者每天有拿報社或雜誌社的薪水,部落客有拿誰的薪水?」

報導指出,DearJohn認為,民眾花錢購買報紙或雜誌,當然希望得到有用的資訊。然而部落格是個人自由的延伸領域,部落客也沒有強迫讀者付費,「就算整個部落格都是廣告文,只要讀者愛看,那有何妨?」辛辣的言語在網路上掀起驚濤駭浪,引發眾多網友轉載討論。

具有「記者」與「部落客」雙重身分的黃哲斌則認為,「部落客不必拿媒體記者當標準,但應該以一個誠實的創作者當標準。」他以情侶之間送禮,巧妙比喻讀者與部落客的關係,「假如你的男(女)朋友送你一件你喜愛的禮物,卻沒告訴你那是公司尾牙抽到的贈品,你事後發現會怎麼想?」

輔大傳播系副教授陳順孝呼應黃哲斌的看法,他認為「部落客應做到自我揭露的最低標準」,可以接受廠商邀請撰文,但應該誠實註明。他說,儘管部落客不必比照記者,接受高標準的新聞採訪規範,但就「公民基本倫理」而言,部落客仍應對文章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新聞來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ul/1/today-life13.htm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5697402.shtml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5709804.shtml

【2010/7/8 數位匯流整合方案出爐】
經濟日報報導,行政院會8日聽取「數位匯流發展方案」,目標2015年時,80%家戶可接取100Mbps有線寬頻、光纖用戶達600萬戶、無線寬頻達200萬戶、數位有線電視普及率達50%全國總家戶數。
經濟日報社論則指出,行政院上周院會核定「數位匯流發展方案」,將透過整備高速寬頻網路、推動電信匯流服務、加速電視數位化進程、建構新興視訊服務、促進通訊傳播產業升級及調和匯流法規環境等六大主軸,建置我國的數位匯流產業發展環境,並由科技政委召集「數位匯流專案小組」推動。行政院訂立方案推動產業發展的立意良好,但洋洋灑灑的主軸、策略與措施中,並沒有掌握到促進數位匯流的核心,不免令人有隔靴搔癢之感。
社論表示,事實上,發展方案所列六大政策主軸,都與法令革新有關。以加速推動光纖網路建設為例,推動光纖網路建設談何容易,除中華電信外,其他業者鋪建的光纖數量屈指可數,顯然有結構性障礙有待排除,否則寬頻次世代網路仍由中華電一家主導,十多年來的電信自由化政策將會成一個笑話,更不利數位匯流的發展。究其問題關鍵,就在於最後一哩、管道空間等鋪設瓶頸,仍由中華電信所掌握;即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006年已將用戶迴路列為瓶頸設施並要求開放共享,但至今逾百萬條的用戶迴路中,仍只有不到30條線由新進業者承租;不破除這個罩門,光纖網路建設根本不可能加速。
社論指出,欲消除此一建設障礙,就要透過修正電信法等規定,強化會計分離制度、掌握主導業者的成本及設施空間等核心資訊,並落實公平、無歧視的開放瓶頸設施,才是解套之道;而這些問題,也涉及政府是否應全面退出中華電信,或推動功能、結構分離等改革的思考。
社論並提到,矛盾的是,這些法制革新工作全都由NCC主導,於是又回到NCC委員制的各自為政、無效率與欠缺產業發展思維等老問題上。NCC不是沒有嘗試過進行匯流法制革新,第一屆NCC曾於2007年提出通傳管理法草案,但在引發許多爭議後不了了之;本屆NCC能否以分階段到位的方式,完成這個大工程,令人期待,卻難以信任其運作效率。再者,發展方案中有許多是經濟部、交通部主導的應用服務推廣政策,如何與NCC這個法令主管機關橫向整合協調,以解除法令障礙,也有隱憂。
新聞來源
http://udn.com/NEWS/FINANCE/BREAKINGNEWS6/5712751.shtml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717567.shtml
【2010/7/11 農藥無害? 節目廣告化引發疑慮】
聯合報報導,民視新聞台「坐南向北」節目昨天邀請農藥公司老董暢談「農藥無害」,強調改良後的農藥對人體及環境不再有害,廣告時間「湊巧」出現該公司產品廣告,除被質疑節目廣告化外,更引發道德爭議。
報導指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將介入調查是否涉及節目廣告化,NCC官員以經驗法則判斷,「如果是節目又搭配廣告,這樣已經很明顯了!」將調帶了解,若查明屬實,官員說,除最重累計可開罰兩百萬元外,依照七月最新上路的停播辦法,倘若電視台在兩年內累計達一千萬元罰款,更將面臨三天至三個月停播處分。
報導表示,民視每周六播出的坐南向北座談性節目,昨天的來賓是南部一家生產農藥的化學公司董事長陳榮東,節目中只有主持人與陳榮東對談。陳榮東提到,「農藥是農藥、毒藥是毒藥」,農作物免不了有病蟲害,無可避免會使用農藥,「現在農藥新名詞都是叫做『植物保護劑』。」這時主持人接道「嗯,這就像人攏會破病(生病),這是觀念的改變。」底下則不斷打出「農藥是毒藥?」「今農藥對人體、環境無害」等標題。
新聞來源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57176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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