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1日 星期三

[學生作品] NCC委員名單審查 立院持續協商




新聞事件整理:
第三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因部分委員任期屆滿,行政院提名NCC前副主委石世豪等四位新任委員,送交立法院審議。在野黨以被提名人個人資料缺件、委員身分背景與人格有問題等原由拒絕審查。若本(6)月15日立法院休會前,名單無法審議通過,則NCC新任委員將無法順利接任。

第三屆NCC主委蘇蘅、副主委陳正倉、委員翁曉玲及鍾起惠,將於將於731日任期屆滿卸任。行政院依照NCC組織法第四條規定,餘任期屆滿前三個月的430日提名四位新任委員,送交立法院審查。四位委員分別為NCC前副主委,現任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教授石世豪,專長傳播法律;交通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教授虞孝成,專長電信、通訊科技;Discovery頻道台灣區前總經理陳元玲,來自業界,專長媒體產業;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彭心儀,專長傳播法律。石世豪提名為新任主委,虞孝成為新任副主委。

517日,立法院交通和文化委員會審查4NCC新任委員名單,民進黨立委葉宜津、管碧玲、何欣純等人批評陳元玲的個人資料太過簡單,有藐視國會之嫌,要求必須先對被提名人召開公聽會,再進行委員會審查;國民黨立委則主張透過質詢了解被提名人的理念即可。當日朝野協商後,委員會主席李鴻鈞裁示530日續審,資料不足的被提名人需盡快補齊。

在此期間,自由時報與民進黨立委分別爆出四位委員背受爭議之處。石世豪曾將過去NCC副主委任內的審查意見,不論是否同意即集結成冊出書,涉嫌公器私用。虞孝成擁有美國國籍,不可擔任政府官員。委員陳元玲除美國國籍的問題,還被爆料經歷造假,不曾在日經電視台(Nikkei-CNBC)服務;此外,自己與夫婿在中國大陸從事私募資金創投事業,公司經營情況也備受關注。彭心儀則被質疑違反學術倫理,涉嫌一稿多投申請補助。


530日,立法院交委會續審NCC新任委員名單,針對上述爭議質詢被提名人。虞孝成接受管碧玲質詢美籍問題時表示,等NCC委員名單審議通過後,便立即放棄美籍;但若現在放棄,萬一沒過的話就白提出了。陳元玲對於未曾在CNBC任職的質疑提出說明,是因為原本任職的公司ABN併入CNBC,因此用新的公司名稱填入履歷;對於美籍問題,則已經簽屬同意書,表示願意放棄。彭心儀認為自己的所有研究都經得起檢驗,不怕別人指控他違反學術倫理。

續審會後隔日,民進黨與台聯黨團發動甲級動員佔領主席台,認為行政院提出的四位委員並不適任,提名過程草率,要求行政院重提NCC委員名單。5日,行政院發言人胡幼偉表示,行政院力挺新任NCC委員的立場不變,不能讓新委員名單「斷手缺腳」。關於虞孝成與陳元玲的美籍問題,行政院已依國籍法要求兩人簽具切結,將在到職日前放棄美籍。而彭心儀涉嫌論文抄襲案,國科會主委朱敬一已表示,初步認定並無疏失。總統府也發表聲明,表達NCC委員人事任命案必須要過的立場。

由於立法院將於15日休會,若是NCC委員人事案無法於本會期通過,則現任NCC委員卸任後,新委員將無法順利接任。國民黨立院黨團執行長林鴻池引用大法官632號解釋,指立法院有權審議,但不能以程序問題杯葛同意權之行使,批評民進黨消極杯葛的行為違憲。民進黨立委潘孟安則回應,當初國民黨杯葛監察委員產生,必須先為此道歉,還須重新提名NCC委員。民進黨立委鄭麗君則表示,NCC委員可以依法延任至新任委員上任,所以沒有無法順利接任的問題;此外,總統府發聲明指示NCC委員非過不可,干預獨立機關人事,公然違憲。

6NCC主委蘇蘅出席立法院廣電三法審查會,會後記者對於在野黨杯葛新的人事案詢問意見,蘇蘅從自己的所學領域表示,行政院對於新任委員有其專業考量;但就他個人理解,傳播學相當重要且相當複雜,行政院對此考量稍嫌不足,提名人選上應該要加強這一塊。

立法院將於明(7)日續審NCC人事案。截至目前為止,立法院交通與文化委員會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新任委員人事案,自518日起,共召開過五次審查會,經歷兩次延審後,民進黨與台聯黨團持續杯葛人事案,朝野協商持續中。行政院也透過發言人與秘書長,再次表達力挺新任委員的立場,呼籲立法院盡快在院會中投票行使同意權。

個人評論:
對於新任NCC委員人事案,在野黨持續杯葛的原因,除了他們對人事案提出的質疑外,另外一個原因,個人認為與旺中案也有關係。

新提名的四位委員中,雖然立委與媒體都有提出質疑,但或許是因為石世豪是在民進黨執政時提出的NCC副主任委員,所以這次對他升任主委,攻擊力道較小。

至於其他三位,虞孝成與彭心儀分別因為美國國籍與學術倫理的問題被質疑。這與石世豪被批公器私用一樣,是一個假議題,也是比較支微末節的問題。陳元玲之所以被批評、質疑的聲浪與力道最大,除了因為一開始只用一張簡歷做為人事審查資料,被在野黨批評藐視國會;補件後的資料,又因為將新合併的公司,替代過去服務公司的經歷,被批評造假;更重要的是,因為他與夫婿從事私募資金的創投事業,在中國大陸也有事業版圖,被民進黨與台聯立委質疑,會促使媒體財團化,並套用旺中案事件,認為這就是財團與媒體靠攏的最佳證明。

在野陣營持續攻擊旺中案,是因為目前這個案子還有熱度,有持續操作的空間。旺中案能否順利通過,其中幾個關鍵的爭議點,就在旺旺中時集團是不是「中資」,以及媒體事業財團化、集中化的問題。這時NCC委員中,有人具有中資財團的背景,要來管理媒體事業,勢必成為關注的焦點,被放大、仔細檢視其身家背景。這樣的情況,在委員會召開的期間,民進黨立委有將陳元玲的背景與旺中案做連結,多家媒體報導對此也有報導。

與旺中案有關得還有另外一個點,就是要求現任委員對旺中案通過與否做出行政處分,並對此負責。因為現在的情況來看,七位委員之中,三位委員迴避審查,另外一位委員魏學文因病請假,委員會人數不足無法審查,必須再度延宕。主委與副主委對於此案的態度不明,能否在第三屆委員卸任之前有結果,仍在未定之天。

若依現行法規來看,旺中案通過的可能性較高,但又不能不面對來自學界與政界的質疑聲浪,因此,NCC主委蘇蘅推測會採取下面兩種方法:其一是在731日卸任之前,用最快的速度通過,卸任後的燙手山芋就留給下一屆委員處理;其二就是採「拖字訣」,讓這個案子到卸任之前都擱置不處理,等下一屆委員上任後,旺中公司得重新提案,另起戰場。對於蘇蘅來說,前者恐讓他無法再回到學界,面對傳播學者們;後者的話,雖然規避了事後人們對他貼上幫助財團與媒體掛勾的標籤,但凸顯的卻是政治權謀,以及任內行政怠惰的不作為。不管何者,對他都有諸多不良影響,讓他必須思考再三。

對於這樣的矛盾,民進黨立委應該理解,也能設想到。因此對於旺中案,更要把握這個機會,要求蘇蘅對此事負責。在任期結束之前,能夠處理完最好;若是採用拖延戰術,根據NCC組織法第三條可以延任的規定,只要新任委員名單無法在615日前的立法院會會期中通過,這樣第三屆委員就得延任到至少10月新會期開議時,屆時蘇蘅不面對都不行。不論何者,唯有旺中案不通過,或是由旺中集團撤回申請,不然這樣的情況應該還會持續下去。

因此,就目前民進黨與台聯對四位新委員的個人瑕疵持續放大檢視,並且針對陳玉玲的經歷與身家背景繼續質疑的情況下,離立法院休會只剩一個星期的時間,這樣杯葛戰術還會持續下去,就算是立法院延長會期續審,同樣的事件還是會一再發生。畢竟,不論是哪種情況,對於在野黨來說,比較容易找到攻擊執政黨的著力點;這個如意算盤,打起來還算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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