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真實的謊言
l 聯合報置入報導
1.
廢核
311福島核災周年紀念日,民間六千多人遊行訴求核電歸零。同日,台電該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廢核恐造成限電;核能學會則以置入性行銷在聯合報刊登全版核電宣傳廣告。翌日,台電、核能學會更以整版的置入性行銷,聲稱「不用核電,就沒有電」。
2.
台東美麗灣
台東美麗灣渡假村,與當地國小合作,舉辦美麗圍籬活動,利用媒體的報導來讓讀者對建商產生好的印象,並長期與聯合報做合作。然而報導內並沒有標注是廣告,因而讀者會在毫無防備心的情形下被影響,報導內也不會提到美麗灣背後所帶來的環境負面影響。
3.
士林王家文林苑案
士林王家事件,在被拆掉之前,主流媒體都沒有對此有任何關注,現在建商更化了幾百萬在媒體報導上面,企圖掌握輿論的方向,另外還有一個目的是透過報導給公部門的官員看,以企圖影響決策方向。政府部門更將「見報率」列為績效評比的指標,所以公部門會很在意媒體的報導,這也正中建商的下懷。
當前全世界各國最大的公關公司大多是該國的政府。二十年過去了,新聞局已經沒有當年那麼大的影響力,但取而代之更大的力量,是新台幣。媒體的現況是,當記者出去跑了一個獨家,但可能會因此影響到廣告主的利益,報導便不會見報。
l 各種置入性行銷
置入性行銷是國外傳進來的概念,為何國外可以允許,但臺灣卻不行?國外主要是利用戲劇、電影、節目來做產品的曝光,國外的置入性行銷的方式有很多種,像是電影007就是置入性行銷的濫觴,電影片段中有跑車、可樂等。比較最新的案例是浩劫重生,電影前十幾分鐘就出現十幾次聯邦快遞的LOGO,原因就是聯邦快遞就是贊助商。運動比賽也是置入很典型的案例,你會在比賽過程中看到好幾十個品牌LOGO,臺灣的中華職棒更是直接在球衣上面印上贊助廠商的LOGO。台灣的偶像劇或是韓國的戲劇,置入性行銷的情形也是相當普遍。
l 兒童節目與新聞節目不應置入
一般歐美國家對於媒體的置入性行銷的管制有相當嚴格的管制,大部份國家皆規定「兒童」和「新聞」節目不得置入。兒童節目之所以不能做置入性行銷的原因在於,這類置入性行銷對兒童的影響力相當大,進而會影響孩童的價值觀判斷。新聞則是以客觀、公正,並且對民主社會有其幫助的利器,故也不能有置入性行銷。
l 資訊不對等,傾斜的等邊三角形
有一篇關於工研院的報導,看起來是一個很好的新聞,也相當具有報導的價值性,但它卻是置入性的一篇報導,所以現在的置入性行銷報導已經變得很難去判斷。廣告價格取代新聞價值,新聞部編輯台也喪失了專業判斷的自由。
媒體和閱聽人的等邊三角形(媒體、閱聽人、廣告主),資訊不對等時,等邊三角形便會傾斜(如下圖所示),因為置入性行銷而開始扭曲,當閱聽人開始意識到這件事情時,便會對媒體的可信度產生動搖,進而不相信媒體的報導。
現在媒體記者打電話去約訪,都會被問「要多少錢?」因為過去這些人都曾遇過這些情形,當記者原本認為這個是有價值的新聞,但卻被問這些問題,心裡的感受會相當不好受。
很多媒體主管都知道置入性行銷不對,但卻都會花很長一段時間進行自我說服。一開始電視先淪陷,後來就是報紙跟著淪陷,都被置入性行銷影響深遠。雖然很多新聞工作者會希望能夠堅持專業意理,但卻會和公司內不同部門(如:廣告部)間因利益而起衝突,當置入性情形變得愈來愈嚴重時,就很難在繼續堅守原則。甚至連報社的總編輯可能都無法阻擋,過去更有些總編輯曾因堅守底線,而使得總編輯的工作被撤換。大家都無可奈何,因為這已經是全部媒體都在做的事情,老闆通常都會說「大家都在做,為什麼我們不做?」。
很多重要的公共議題事件,都是發生在地方,因而報社在判斷時,通常都會覺得是不重要的消息,一方面會因為媒體資源精簡的緣故,所以只會關注較有新聞性的報導。
旺旺中時曾接受中國政府的贊助,並為其進行相關報導,後來由新頭殼記者林朝億證實為真,所以未來不只有臺灣的政府會對媒體進行置入性行銷,連中國政府也開始利用提供金錢的方式購買新聞版面,以企圖影響民眾的價值判斷。
二、那些網友教我的事
l 預算法修正
新聞置入這是集體行業的淪陷,但每個人都把問題推給大環境。我只是當草船借箭的稻草人,背後其實還是傳播界的學者的力量,終於促生預算法第62條之1禁止政府從事置入性行銷規定,政府的廣告需明訂為廣告,不得進行新聞置入。
l 爆點在哪裡?
現在新聞學主流關鍵字就是: 豪宅、名車、美女、爆乳、小三;賓館、偷拍、喇舌、嫩模、浪妻;狼師、癡漢、屍體、肉體、事業線。電視台則分為「臉書組」、「PTT組」、「Youtube組」等,跟過去的新聞報導形式出現很大的差異。
三、素人的武器
l 懶人包
懶人包背後有其社會意義,包含了話語權、詮釋權、對話權。
l 懶人時報
現在年輕人收看新聞的方式,主要皆是從臉書上面得到新聞訊息,而不像過去,多半是由報紙或是電子報等媒介獲取訊息,通常在臉書上面看到被分享次數最多的新聞,也就是當天最重要的消息,人人都可以是總編輯。懶人時報一點都不偉大,你們每天都在作這件事,類似這樣的東西,就會在網路上造成如水銀破裂、繁星一樣多的小媒體。
l 公民記者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89號解釋,新聞自由所保障之新聞採訪自由,並非僅保障隸屬於新聞機構之新聞記者的採訪行為,亦保障一般人為提供具新聞價值的資訊於眾,或為促進公共事務討論以監督政府,而從事的新聞採訪行為。主流、非主流的記者採訪權的爭議,要去省思究竟何謂主流、何謂非主流,我們必須要去認知到,未來獨立媒體是一種新趨勢,許多獨立媒體在報導方面,通常可以發現到,他們的報導會比主流媒體要來得詳盡或深入。
四、不只是按讚
對於未來,抱持著審慎樂觀的態度。我認為未來是有變好的可能的,藉由網路的力量,以及公民社會的成長。
此外,行動是一切的可能,愈去參與行動,對自己的人生會愈有幫助。大家現在用觀光客的態度去看任何現場,但換個角度來看,每個人在抗議現場都變成一個記錄者和觀察者。
越來越多的閱聽者變成主動的傳播者、用自己的武器來發揮自己的力量,當所有閱聽人的力量集結起來,力量是可以影響媒體的報導。以1997年的白曉燕命案為例,當時中國時報即刊登了不適當的照片在頭版,後來有幾百個讀者打電話至報社抗議,進而使得報社感受到強大的壓力,進而召開檢討會議。讀者如果都默不作聲,就會讓媒體經營者認為是可行的,未來也就不會太顧慮報導的尺度問題。不要小看自己的力量,盡量讓自己成為一個有反省力量、傳播力量的傳播者。
Q&A
問:最近中時內部有許多文件流出,請問您怎麼看待這件事情?這陣子出現的文林苑、反核等類似的置入案例,似乎與之前的置入案例有所不同,都是較偏向公共議題的。請問您怎麼看待接下來置入性行銷的可能發展?另外,如果我們之後進入主流媒體,請問您有什麼建議可以給我們?
答:這些問題都很大,也蠻重要的。首先是旺旺中時的問題,最近他們的文件、公文不斷的在臉書上出現,甚至有員工因此而受到懲處、甚至影響到工作權。我不知道這些事情是否已被證實,但其實我在臉書上有寫過,部落格上也有轉貼:所有的員工對他的公司是負有某種忠誠義務的,尤其是有些內部機密,會與同業產生競爭關係、會傷害到自己的公司,這的確會有道德爭議、道德瑕疵。可是,如果這樣的內容--比如說像中時的人事公告,其實並不是什麼公司機密,如果員工把這樣的公文張貼在臉書上,是否構成洩漏機密,這是有很大的疑義的。
可是即使有些事情是內部公司機密,比如說旺中接受中國置入,這當然是公司內部的機密,洩漏出來會對中時造成傷害;可是大家不要忘記,所謂的職業倫理或是忠誠義務,還是有個前提:這件事情是正當的,還是違法的?比如說我的臉書上,有專門研究這方面的網友就說,像國外有所謂的「吹哨人」;也就是當公司叫你去做的事情是明顯違法的,例如叫你去打詐騙電話、或是去排放廢水,這些事情當然是公司機密,公司當然不希望你講,可是因為跟公共利益有關,你因為這樣而對外揭露的話,即使有道德爭議,也是有它的正當性。我是這樣看最近中時最近幾波內部事務的外洩。
另外一個問題,各位未來都是要進入新聞傳播相關行業的人,我要強調,我對台灣的新聞傳播媒體整體環境是樂觀的,有一部分會比現在糟,有一部分會比現在好。我認為主流媒體還是很重要的,雖然現在有越來越多的獨立媒體、公民記者,影響力也越來越大,可是不可否認的,現在掌握主要資訊管道的,還是主流媒體,更不用說有很多長輩或是偏遠地區的朋友,是沒有辦法很方便的接近網路去吸收這些非主流媒體的內容,還是會有數位落差的存在,所以傳統媒體還是非常重要的。各位想要發揮最大的力量,我會建議一開始還是要進入到主流媒體理面。第一個,你可以學習到媒體內的基本功。就像朱淑娟,為什麼她可以當一個好的獨立記者,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在聯合報十年的經歷。大部分的記者都經歷過調適期,可是進入到那個環境裡面,你至少能夠進入到某種規格,在那種規格裡面,如果又能夠保有自省的能力,你就既不會被扭曲,更能夠強化自己的資產或武器。
當然一開始是痛苦的,如果上班第一天主管就叫你跑業配新聞,你怎麼辦?我會建議,進到主流媒體,如果你不幸的被要求被作這種事情(置入),你就默默的去做吧。但你可以委婉的跟主管說,你不喜歡做這樣的東西。可是主管要你做,你就乖乖的去做,盡量把它做好看一點,至少不要做得那麼無聊,不要讓人一看就知道是置入性行銷。可是相對來講,我相信也不會倒楣到跑十條新聞有十條都是業配,假設當你被要求十條新聞有三條是業配,那剩下的七條你就跑得比別人認真、比別人努力,甚至其中有一兩條,你跟主管爭取是別的媒體沒有興趣,可是是重要議題的,不要忘記初衷,我相信慢慢的,你的自主權相對多一點的時候,你的主管會發現你在其他地方是好用的,他會願意讓你在其他地方發揮。
當你有一天發現你在(媒體環境)裡面的價值已經混亂到無法忍受,你再考慮換其他環境,換其他的主流媒體,即使小一點、待遇差一點,甚至是其他非主流媒體,這個其實都是掌握在你手上的,未來也還在你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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