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尹柔/採訪報導
臺大新聞所學生專注聆聽施俊吉對於「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所分析的利與弊。(圖文/吳學展)
台灣近年經濟停滯,政府計劃叢生,看似是「拚經濟」特效藥,卻可能是毒藥嗎?執政黨前一波的服貿政策,掀起震撼全國的社會運動,就在服貿協議卡關的同時,執政黨再推出「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透過金管會前主委、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施俊吉的分析,看透條例中隱含的問題。
施俊吉指出,「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主要是透過釋出更多誘因吸引國外資金入台投資,但台灣並沒有資金短缺的問題,而是人民對市場沒信心因而不投資造成超額儲蓄、資金無法流動,政府眼前應該做的是積極鼓勵本土的廠商投資,而不是租稅減免、鼓勵外資投入資金。
根據政府官方說法,「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是為提升經濟成長動能及國家競爭力,以自由經濟示範區先行模式鬆綁法規,便捷人員、貨物及技術之流通,以為我國產業注入活水、發揮產業優勢,提供全球加值服務,達到參與國際區域經貿整合之目的。
然而,在施俊吉的分析中,「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完全不符合國際趨勢、產業發展方向,而是為少數人圖利。「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共分為九章,條文共七十一條,施俊吉從中指出租稅減免、中國人民商務居留、產業政策、農產品進口加工、國際醫療、外國高教、體例等七大問題。
在租稅減免方面,根據第31條第1項規定:「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屬示範事業或其股東於本條例施行之日起算三年內,自國外或大陸地區投資獲配之股利或盈餘投入示範區內進行實質投資,該自國外或大陸地區投資獲配之股利或盈餘得免依所得稅法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繳納所得稅;其已依前開法律規定繳納之稅款,扣除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算應繳納之差額,其餘額得自繳納之日起算五年內申請退還。」
施俊吉指出,台商從國外或中國匯回股利或盈餘投資示範事業,匯回的資金免繳所得稅。但是,此規定對本土事業並不適用,本土商人若投資示範事業,其資金不能免所得稅,這是對本土商人的租稅岐視,更是一種不公平待遇。
再者,租稅優惠是否符合自由化精神?租稅減免顯係政府以租稅補貼出口,在國際間可能會引發歐美國家為保護產品競爭力、追求競爭平衡,對我進行反傾銷手段的抵制。另外,執政黨表明自經區能與TPP(跨太平洋夥伴關係,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接軌,實際上TPP並不傾向支持政府對企業減稅或不當的補貼,這樣的做法無疑與TPP理念背道而馳。
從另一方面看,鼓勵國外資金回台投資固然重要,但是資金流入會造成台幣升值,這對長期不振的出口產業不利,將顧此失彼,卻又不見完善的總體經濟政策,施俊吉說:「鼓勵本土廠商積極投資台灣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自經區條例開放中國人民商務居留,准中國人民以商務居留之名義來台,等於間接准許台商雇用中國籍管理人員來台工作,會不會造成如同越南勞工被中國籍管理員工欺壓之憾事?且無附加條款管制其人數總額上限,換湯不換藥,如同服貿的技術移民之孿生條款。
施俊吉說,發展經濟最大要素仍是根本的產業政策,治標不治本的經濟政策無法有效讓經濟復甦,但是本條例缺乏技術生根、研發創新與產業升級的條款,發展「關鍵性技術」,創造品牌、通路才是目前當務之急。
在農產品進口加工部分,國際間的農產品開放,都必須優先考量國內的農產品市場是否因此萎縮,如日本的稻米為國家重要經濟作物,對美國的稻米進口即有嚴格管制,反觀台灣,在沒有任何貿易談判的壓力下,自動開放農產品進口的確有違常理。
國際醫療政策更可能讓醫療走向「唯利是圖」,無法洞見國際醫療能帶來的利潤,也無法實質提升生醫科技的水準,政府卻刻意無視公民團體堅持醫療行為不應該營利化的價值觀,與人民敵對。
最後,施俊吉針對開放外國高教與自經區特別條例之體例提出其盲點,開放外國大學來台設校,這項政策只是方便有錢人在台「買國外學歷」,對於提升國內高等教育與學術研究並無實質幫助。台灣面臨大學數量過多,大學退場才是未來趨勢,開放外國大學入台,與「退場機制」相互矛盾,更可能成為「外國大學進場」、「本國大學退場」的設計。另外,自經區特別條例將專案與通則混編,然而「國際醫療」與「國際高教」明顯是兩個獨立議題,不可一概而論,由此亦可見自經區特別條款體例的缺陷。